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是青海省促进全省城镇化进程的重大战略,而2000年以来的四年多时间,是青海城镇规划建设事业历史上发展速度最快、质量最好、成效最为明显的繁荣期。
截至目前,青海省共有各类城镇122座,共有建制镇116座,独立工矿区3个。全省城镇人口203.8万人,人口城市化水平38.18%,小城镇人口约90万人,约占城镇总人口的44%。目前,城镇作为全省城市化和农村、牧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主要载体,在带动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提高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随着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全省城乡规划修编工作也在积极进行,呈现出向两头延伸的特点,由原来重点抓城市和州府所在地县城总体规划向省域城镇体系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延伸,向详细规划和小城镇规划及村镇规划延伸。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全省3个设市城市,37个县城,3个县级行委的规划编制。74个县以下建制镇中的28个镇完成总体规划的编制,283个乡集镇已有14个完成建设规划。
近年来,各地党委、政府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成一批城镇供水、道路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中供热等设施。全省县城以上城镇的供水水源全部进行了改扩建或新建,城镇供水管网得到改造,结合城市道路改扩建铺设了排水管网,特别是西宁第一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实现了全省城镇污水处理“零”的突破。设市城市和部分县城的垃圾处理工程以及州(地)府城镇的集中供热工程相继开工建设,有的已经投入运行,城镇综合功能正在逐步趋于完善。
随着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特别是城镇道路工程的实施,各地制定相应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或旧房改造,使城市面貌发生很大改观。一批邮电通讯、电网改造、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相继建成使用。城镇旧城改造、房地产建设、市场建设快速发展,大部分城镇的主要街道沿街建筑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造、重建或装饰装修,城镇形象已显著改观。截至2003年底,全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达52亿元,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0%,城市电(气)率达70%,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65%,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36%,县城人均道路面积8.5平方米,县城自来水普及率达96%,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22.1平方米,城镇化水平达39%。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苏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