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于1953年建立。五十年来,在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人的带领下,自治州各族人民艰苦创业,无私奉献,改变了昔日贫穷落后的面貌,经济和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州委、州政府带领全州各族人民开拓进取,与时俱进,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方针、政策,
在少生优生,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州人口、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概况
七十年代初,国家开始提倡和宣传计划生育工作,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省委立即发出了学习贯彻《公开信》的通知,这对少数民族地区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此,1980年开始州委、州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逐步组建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宣传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知识。1986年元月16日省人大颁布了《青海省计划生育条例》,制定了城乡、民族有别的“一、二、三”生育政策,既符合州情民意,又促进了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得到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七五”和“九五”期间由于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和计划生育战线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坚持“三为主”、“三不变”,积极推行“三结合”,逐步实现“两个转变”,使我州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特别是近几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使我州的计划生育工作年年上台阶。人口出生率由1989年的21.70‰,下降到2002年的15.26‰,下降6.44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由1989年的17.10‰,下降到2002年的11.10‰,下降6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由1989年的57.71%提高到2002年的89.55%,上升31.84个百分点;计划外多孩率由1989年的14.72%下降到2002年的7.30%,下降7.42个百分点;综合节育率由1989年的66.79%,提高到2002年的79.63%,上升12.84个百分点;自愿接受输卵管绝育例数由1989年的2872例增加到2002年的7830例,放置宫内节育器由1989年4931例增加到2002年的20677例;口服避孕药、针、套、膜由1989年11672人,增加到2002年16500人;独生子女领证家庭由1989年的382户增加到2002年2172户。帮扶:“三结合”家庭820户,落实帮扶资金1372.27万元。2单位获全国计生协会先进集体,7人获全国先进个人称号;4单位获全省计生系统先进集体,13人获先进个人称号。
二、建州五十年取得的成就
(一)建立和完善了计划生育机构
八十年代初,中共中央发表《公开信》后,州委、州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引起了高度重视,开始组建计划生育办公室,到1990年全州计划生育行政人员、技术人员已有40余人,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州、县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全州的人口与计生工作,但是技术服务仍然要依靠州、县医院妇产科和妇幼保健站。进入九十年代后,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药具的需求不断增加,卫生机构的服务远远满足不了群众的需求。为此,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首先,陆续组建了四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增加计生编制,截止2002年全州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在职人员达80人,35个乡镇配备了2~5名计生专职干部,254个行政村配备了计生服务员,并落实了工资报酬,同时选派技术骨干外出进修学习,提高业务素质,目前80%以上的村成立了人口学校,计生协会,协会会员发展到10050人,州、县、乡、村四级网络健全,计生工作层层有人抓,不断线。
(二)领导重视,层层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我州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牧区,人口总量和大头也在农村、牧区。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把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摆到与经济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一是历届党政领导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逐步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领导网络。目前,州、县、乡、村党委和政府都有一名领导分管计划生育工作,从1991年开始,每年都层层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不断调整完善目标任务。在省级年度质量考核抽查前,州、县党委和政府组织工作组,分别由五大班子领导带队,分赴县、乡考核验收年初签订责任指标的完成情况。每年初都要兑现奖罚,签订责任书,州县党委、政府曾多次转发业务部门起草的实施意见、安排意见。州委、州政府在安排社教、村级组织整顿,扶贫联点,党建、严打整治等中心工作时,把计划生育工作也做为一项主要内容带下狠抓落实。二是经费到位,各级地方财政在很困难的情况下,优先安排计生经费,乡专干的岗位津贴,村服务员的报酬,手术减免费、计生会议经费、年终考核资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奖励费等,使全州计划生育年人均经费从1989年的人均0.25元,提高到2002年的人均7.4元,提高了29倍多。省上的专项经费到位率达到百分之百。三是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终凡是计划生育工作未达标的地区,既使完成当年各项经济指标任务也不得受奖,考察领导班子政绩时在考察经济发展情况的同时,还要考核计划生育完成情况;选拔干部、审批党员、评选小康村、文明村、先进工作者,评定专业人员技术职称时,都注重了解计划生育方面的情况,目前可以说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有力地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向前发展。
(三)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三为主”工作的首要一条,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下,我州的宣传设备从无到有,目前拥有电视机10台,录像机、VCD10台,照像机8台,录音机5台,幻灯机10台,宣传栏4个,展板115块,永久性标语牌栏18块,各地利用各种集会、世界人口日、计划生育宣传月以及民族传统节日,在农牧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播放少生快富的专题片,并在城镇、人口集聚区开展形式多样、规模较大的计划生育宣传咨询一条街活动。根据农牧区特点,编制通俗易懂的藏汉两种文字的综合性宣传材料,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州、县电视台开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栏目,定期播放计生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科教片,《黄南报》上刊登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文章30多篇,为州、县、乡党政领导征订《中国人口报》、《人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仅2002年全州共投入宣传经费8.8万元,购置藏汉两文宣传材料10万多册(份),挂图100多幅,制作宣传展板90余块,横幅20余条,刷新永久性宣传标语60余条。同时积极组织“三下乡”活动,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工作,1995年州计生委选送的群舞《心声泪痕》获全省计生系统文艺调演二等奖,1997年演出的藏语小品《曲毛太》获优秀奖,2001年组织的计生知识竞赛队,获三等奖,2002年组织排练的小品《差距》,获最佳创作奖。在全州范围内组织的“恩威标”知识竞赛活动1.7万名干部踊跃参加被全省评为优秀组织奖。目前,群众的生育观念有了明显的转变。
(四)技术服务工作基本满足群众的需求
按照以县站为龙头、乡站为纽带、村服务室为前站的服务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拓宽服务领域,把育龄群众从“管理对象”变成“服务对象”。各县服务站每年都利用农闲季节,组织手术队,深入基层为育龄群众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病的普查普治,生殖保健服务,同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的功能,开展“技术服务千里行”活动,一边服务、一边发放避孕药具,解答群众的疑问和处理药物的副反应,基本做到了领药不出村、小手术不出乡、大手术不出县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了技术服务管理体制,统一规范手术记录单,实行术前育龄群众知性选择,目前为至全州累计放环20677例,结扎7830
例,使用药具人数达16500人,治疗妇女病7000人,基本满足了群众的需求。
(五)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成绩显著
1996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我省农村牧区实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决定》,州委、州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和计划生育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主管州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并且把“三结合”工作签入目标责任书,四县也根据本地实际,拿出了切合实际的实施意见,明确载体项目,落实帮扶资金,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及业务部门的干部多次深入农村牧区,检查督促项目帮扶资金的落实情况,对计生户采取路子上引、资金上扶、技术上帮、政策上优的措施,促使计生“三结合”家庭率先脱贫致富。如河南县富裕户给贫困户捐献牲畜11000多头(只);同仁、尖扎两县因地制宜,实行各种优惠政策,如倾斜扶贫资金、捐款捐物、减免义务工、减免学杂费、优先安排雨水集流工程、优先技术培训、审批宅基地等方面积极扶持“三结合”家庭;泽库县给“三结合”家庭安排了香港基督教厉行会捐资修建的定居点,到2002年全州共帮扶“三结合”家庭820户3901人,落实帮扶资金1372.27万元,使大部分计生“三结合”家庭走上脱贫之路。
(六)计划生育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八九年以来,我州开始执行《青海省计划条例》,严格执行一、二、三的生育政策,依法办事,各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对超生费的征收,各地严格按“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实行“乡收、县管、财政监督”的管理体制,1999年州委、州政府根据青海省计生委《关于联合检查全省党员、干部、职工计划生育违纪违规情况的通知》精神,把对违纪超生、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职工的查处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管书记任组长,主管州长任副组长,州纪委、监察、组织、计生、人事、公安、宣传、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党员、干部、职工超生清理、清查领导小组,通过深入细致的清查,19991年以来超生的党员、干部、群众3612人,已处罚2015人;1996年以来,超生1242人,已处罚781人,其中机关干部、职工超生58人(科级以上干部6人,一般党员干部13人,党外干部39人),已处罚5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罚的5人,收缴罚款10.49万元。同时,加大了流动人口的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流动人员管理台帐,严格执行《青海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认真查验婚育证明,形成了计生部门搭台,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共同“唱戏”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回顾50年的业绩,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取得的丰功伟绩,我们对未来更加充满信心,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加强技术服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依法行政,为我州的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