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公安部召开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就全国公安机关特别是交通管理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宣战,巩固发展今年以来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根据会议精神和省交警总队"七项措施",西宁支队制定《关于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迅速掀起"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活动高潮。
一、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
当前事故多发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行人横穿道路;事故高发地段主要在柴达木路、昆仑大道、八一路、南川西路和西川南路。随着我市进入各类文化、商业活动高峰和外地游客组织自驾团来宁旅游的到来,给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因此,各执勤大队要深入动员,统一思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措施
1、
五区、三县大队长要深入一线进行调研,对辖区内的交通乱点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有的放矢地进行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大整顿路面行车秩序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西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的第101号《督办通知》中指出的"城西区海湖路市场门前公路两侧,互助路小商品市场沿线到旧货市场门前,八一路省疾控中心门前,团结桥以南两侧及丁字路口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辖区各执勤大队要及时进行整治,并要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
各执勤大队要继续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中巴车、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辆的管理,对其管理人和驾驶人,要深入开展一次交通法制教育、交通道德教育、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和交通事故案例教育,贴心做好各项交通安全的解释宣传教育工作,要防止因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交通安全的行为,对各客运公司、旅游中巴车、汽车租赁行和公交公司以及出租车的责任人和驾驶人要突出教育提醒、突出防范建议、突出安全措施。
3、事故处理大队要加大对近期发生的一些典型交通事故的宣传报道;对目前的交通事故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通报各执勤大队。
4、交通科要根据智能化交通指挥中心的启动和市区部分干道行车速度提速的决定,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并对市内原有的旧的交通标牌,及时进行更换,真正让交通标志标线起到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5、各执勤大队要保证充足的警力上路,把三分之二的警力放到路面上,保证道路上有执勤民警、有警车巡逻,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校车、旅游中巴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和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路面的有效管控。要继续深入落实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的实施方案》要求。要对辖区所有汽车租赁行的租赁车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工作,并建立详实的基础台帐,对公交车辆不进站、乱鸣号、越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整治活动,真正形成严管态势,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6、三县交警大队要积极维护村镇公路的交通秩序,重点加强县乡道路、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行车安全管理,依法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和无牌无证、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重要山区路段、县乡出入路段和重点时段要重点管控。针对危险路段、事故易发地的道路交通隐患,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加快道路改造,合理渠化路口路段,更新优化交通安全设施。同时,也要加强驾驶人队伍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进行动员、宣传。对内要广泛深入动员,使广大民警和协警员认识到此次"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把此项工作列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克服民警厌战情绪;对外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省、市各新闻媒体上,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严重违法行为以及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和点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
制定方案,精心组织。要深入辖区进行调研,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统一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扎实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3、
合理安排勤务,保障民警权益。各执勤大队既要抓好专项整治和岗上警力,还要妥善处理因休假、培训而造成警力不足的矛盾,同时,还要避免路面执勤只有协警而没有民警的工作现象。
4、
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在专项整治的同时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增强法制意识、爱民意识和责任意识,重视保护群众的利益,在群众中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