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青海分社通告

青海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厂矿企业、大专院校:   
  最近,新华社青海分社接到各地电话询问新华社记者采访等方
面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华社青海分社是新华社常驻青海从事新闻采集、编发的
唯一机构。驻西宁市五一路20号。
  二、新华社青海分社对外联络的主要部门有:新闻信息中心(信
息社):负责新闻信息、图片、内参在青海省的用户发展工作。并作
为新华网青海频道的主管部门,负责新华网在青的多项业务及日常
运作,可为省内网站、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提供全方位网上服
务。
  三、总编室是具体负责新闻采集的部门,下辖国内新闻、对外、
摄影、网络、电视新闻等采访室。记者均持有新华社记者证。
  新华社严格执行新闻与经营分开的政策,除党报刊发行任务外
,所有记者不承担任何广告及经营任务。   
  新华社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一般持有主办方的邀请函,或是宣
传部门的通知。  
  新华社总社记者到青海采访一般都与分社联系,一般不涉及经
济纠纷及案件等争议性的报道。
  新华社记者均持记者证或采访介绍信采访,未出示者可以谢绝
采访。
  新华社记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索取礼品、礼金
、采访费用。持有新华社记者证记者名单如下:
 党 周 王宏伟 马千里 逯寒青 徐鸿伟 刘 鹏 张进林 李永文  
 侯德强 钱 荣 王圣志 吕雪莉 顾 玲 杨寿德 马 勇 任晓刚
 叶 超 姜辰蓉 尕麻旦增
  社长电话:0971-7116501
  总编辑电话:0971-7116502
  举报电话:0971-7116503
  监督电话:0971-7116530
  电子邮件:qinghfs@xinhuanet.com

特此通告 
新华通讯社青海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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