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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月3日电)据《西海都市报》报道:格尔木市一位见义勇为的青年学生,因被歹徒捅伤后支付的两千余元医疗费无人承担,遂走上法庭讨说法。
现年18岁的杨凯是西藏驻格中学高三年级的学生。2002年3月21日下午5时许,杨凯在放学途中看到马卫兵等近十名社会闲杂人员,正在校门口附近威逼着高一年级学生高某索要钱财,杨凯遂与另两名同学上前制止。马卫兵不听劝阻,捅了杨凯两刀,杨凯被送入医院治疗。事发之后,西藏驻格中学与警方取得联系要求严惩凶手,对杨凯见义勇为的行为予以表扬。杨凯出院后,为自己住院期间支付的两千余元医疗费究竟由谁承担,多次找学校协商。西藏驻格中学的答复是: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事件,学校无任何责任,因此医疗费不应由学校承担,杨凯又通过学校与被救者高某的父母协商,高某的父母回答说:“公安机关让我掏多少钱,我就掏多少钱。”凶手马卫兵早已逃匿,至今未能归案,公安机关尚不能对此案定性,杨凯的医疗费该由谁支付,便成了悬而未决的难题。无奈之下,杨凯想起了用法律为自己讨个说法。在得到格市盐成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后,杨凯于近日一纸诉状将西藏驻格中学和高某推上了被告席。(记者
李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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