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对青海湖景区实施“统一保护、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利用”的部署,进一步加强青海湖景区的保护利用工作,4月14日,刚察县人民政府与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签定了刚察县鸟岛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移交书。该项工作于2007年10月开始着手,成立了县资产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资产清查组就刚察县鸟岛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以及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经双方协商,确定此次移交工作只界定于青海湖鸟岛景区和该景区的工作人员,资产总额为10,494,875.91元。工作人员为40人。(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实习编辑:冯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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