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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信访局07年度工作总结及08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州委,州政府的总体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和省州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信访工作全局,深入落实《信访条例》,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意识,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全州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贡献。
       一、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情况
      载止目前,全州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2件,6735 人(次),上访批次较去年同期(328批)下降130.98%。其中个人访51批,145人次(含重复访32批,104 人次);集体访91批,6590人次(含重信重访68批〈来人重复访20批,271人次;来人带信重复访35批,3424人次;邮寄重复联名信14批,2912人次〉)。按地区分:受理同仁县群众来信来访37批,679人次;受理尖扎县群众来信来访45批,801人次;受理泽库县群众来信来访16批,249人次;受理河南县群众来信来访4批,4人次。受理州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来信来访40批,5002人。全州办复信访案件132件,办复率达92.95%;结案114件,结案率达86.36%。目前尚有19件信访案件正在办理之中(其中同仁县5件,尖扎县11件,泽库县1件,州信访局2件)。
        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概括起来有八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关库区移民等问题。如尖扎县李家峡地区反映的复耕地面积不足问题;昂拉乡和马克堂镇等地区的部分群众要求提高温棚补偿标准等问题;下李家峡一、二社不同意将其临时性征用地改为永久性征用地等有关问题;二是涉法涉诉问题。如泽库县多福顿乡尕让村虫草资源纠纷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等。三是交通管理问题。如同仁县出租车司机上访问题;同仁、泽库两县部分个体运输户上访要求扩大客运运输许可范围问题。四是有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及工资待遇的问题。如部分大中专毕业生上访要求安排就业;已安排就业的部分大中专毕业生要求提高工资待遇问题等。五是有关“社保”和“底保”的问题。如原麦秀林场部分职工家属和河南县等部分地区职工家属要求参加“社保”,纳入“底保”等 。六是反映少数党政领导干部纪律作风问题。七是有关企业改制方面的遗留问题。如个别企业的职工要求兑现安置费、落实“三金” 、“医保”等。八是历史遗留问题。如在历史上被下放、精简或因其他各种原因造成离职脱岗人员和部分身份不明确人员要求复职、退休等。除上述外,还有少数缠访、闹访户,提出种种不合理要求,坚持长期上访。
        三、来信来访特点
       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对集中,大多数直接涉及群众的利益。二是群体性上访(54批〈其中来人重复访19批,来人带信重复访35批〉)现象比较突出,占上访总数(142批)的38%。三是重信重访(68批)突出,占上访数的47%。虫草资源纠纷问题、历史积案、征地补偿标准、大中专毕业生要求安排工作、被改制企业职工要求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仍是今年信访反映的集中问题;地界纠纷、涉法涉诉访,交通规范管理等新的问题引发的上访案件数量也有增加的趋势。
        四、信访成因分析
      (一)库区信访问题成因分析。一是没有做好项目建设所必须的相应协调配合工作。近年来,我州水电开发力度加大,李家峡、直岗拉卡、康杨等电站相继建起,加之公伯峡电站的建设,使我州部分地区没有及时做好库区移民安置、拆迁、搬迁、征地补偿等配套工作,导致群众不满,引发了大量的上访问题。二是安置对象不认可安置方式等问题。部分“库区”拆迁、搬迁户对建设电站的业主方核定的各种标的物的补偿标准不予认可;对被评估财产的评估价格不予认可;三是补偿形式不统一。如对俄家四社等村的耕地以货币形式进行了补偿,而对同一地区的烂泥滩村却以土地置换形式进行了安置,使烂泥滩村群众不服。
     (二)其他信访问题成因分析。涉及到原黄南铝业的信访问题(分别是坎布拉镇尕布村运输户和青海铝型材厂反映的问题),是原黄南铝业破产后应按破产程序依法妥善处置的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由县有关领导小组加强督办力度。复员军人要求兑现优待金问题,应由同仁县民政部门牵头,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好相关政策,尽快兑现优待金;还有个别土地纠纷问题的信访成因问题,因涉及诸多敏感复杂的问题,目前尚不宜做出定论。
        五、其他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抓好信访案件排查工作。按照省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和州政法委[2007]62号文件精神,州信访局就信访方面的矛盾纠纷案件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全州信访案件进行了排查,截止2007年9月25日排查出有关信访方面的矛盾纠纷案件共19件。二是根据省信访局的安排,持续深入地开展 “创建”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将业务学习、政治学习和处置信访突出问题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处置信访问题作为“创建”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标准,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和信访案件排查工作。使“创建”活动要求的工作目标落到了实处,达到了预期效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了“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在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互联网举报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与省政府信访局之间的信访网络互联,畅通了信访渠道。四是进一步加大领导交办案件力度,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对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我们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上访案件转办有关部门和地区限期办理,明确责任主体,加强跟踪督办。防止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进一步提高了办结率,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今后主要工作任务
       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十七大和中央5号文件精神,以全面落实《信访条例》为主线,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主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落实《信访条例》,推动信访长效机制的形成。抓好“三个落实”:一是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三个责任主体的责任。首先,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责任。坚持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尽量防止发生信访问题;信访问题发生后,承担主体责任,及时妥善地予以解决。其次,强化信访部门的责任。切实履行好《信访条例》赋予的职责。再次,强化信访责任人的责任。教育他们依法有序地提出诉求,不得影响他人权益和社会秩序。二是积极推动大信访工作格局的形成。“抓好三个关键点”,首先抓好“统一领导”: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包案处理重大信访事项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其次抓好“部门协调”;发挥各级信访部门“参谋、协调、落实”的主体作用,督导各有关部门尽职尽责;再次抓好“齐抓共管”: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三是切实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实三级终结制度,充分明确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的责任主体;明确信访事项终结的实体标准;实现信访程序的法定终结,体现行政公证效率的协调一致。探索在办理、复查、复核程序中引入和完善听政、公示、律师接待等制度,增加终结结果的权威性和社会认同度。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理信访事项,杜绝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以健全的工作规则和制度规范信访工作,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把受理、交办、转送、催办和办结反馈环节,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接待、受理、答复信访问题的工作程序,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确保对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和办理结果的负责。坚持方便信访人的原则,下大力气抓好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向广大群众公布信访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等,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质量,抓好“事要解决”。要突出抓好对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推进信访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尤其要加强对近期排查出的19件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抓好对领导批示交办信访事项的督促检查,推进“事要解决”;抓好对赴省进京上访事项处置情况的督促检查,进行针对性的督导,实现“零进京”目标,切实将《信访条例》赋予信访部门的“三项建议”权应用到督促检查工作中,用好、用活、用到位,大胆开展工作,树立信访部门的权威。
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80%以上发生在基层,80%以上是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80%以上是有道理或有实际困难应该解决的,80%以上应该在基层得到解决。在处置上访事项的过程中把握“四个一批”的原则,即:对有政策规定或应该解决的实际问题要解决一批;对无政策规定但反映问题合理的要变通解决一批;对没有政策规定也不能解决的问题,做深入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一批;对确属无理取闹,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要依法处理一批。
      (四)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按《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在第一时间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阶段。二是认真负责解决问题。对党委、政府承诺的问题和符合政策的问题,协调督促,一步解决到位;对符合政策,但一时解决有困难的,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需要调整政策、明确规定才能解决的,协调有关方面完善政策,做出规定,抓紧解决;对不能解决的要明确告知,不能传递不清晰甚至是误导的信号。三是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坚持常规工作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及时摸排疏理各种上访事项,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一进行交办,并要求受交部门按《信访条例》规定的法定时限办结、回复;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对排查交办件要一一登记挂号,指定具体交办件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分管部门的责任人,进行跟踪督办;坚持专项工作组协调办理制度。对重大的群体性上访事项要在领导包案的基础上组成专门工作组,进行协调办理;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地区的案件,以联席会议形式进行研究和处置。根据省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要求,适时组织工作组到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指导、检查和督办。                          
      (五)、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为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信访部门建设,我们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创学习型机关,建高素质队伍”这一要求,坚持一手抓业务和知识培训,一手抓思想教育工作,要把信访干部建设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队伍。在办理来信来访方面,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宗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证办理上访诉求,坚决做到不滥用权力,让权力运行处于“阳光之下”。同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彻底改变 “门难进、脸难看、活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求真务实、严谨细致,扎实工作,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在接待来信来访工作中,要坚持一热情,二认真、三负责的工作原则,始终为群众着想,为黄南的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来源:黄南州政府)

实习编辑:冯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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