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小沙沟村日前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该村是全国获此殊荣的400个行政村之一。
近年来,浩门镇小沙沟村的“两委”班子十分重视民主法治建设,在创建“民主法治村”中严格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政务两公开的“四民主两公开”村民自治模式,因地制宜地建立了一系列民主法治制度,充分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极大地激发了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热情。同时,村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也有了明显提高,村民遵纪守法蔚然成风,有力地促进了全村的民主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各项建设事业协调发展,为全县全面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树立了榜样。(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杨展望 赵力莉)
编辑:谭 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