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都兰县召开全县政法综治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在全面回顾总结2007年度政法综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当前政法综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并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所呈现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着重从五个方面明确了今年政法综治工作的具体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当前藏区稳定工作
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村社和各相关部门、单位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着力加强基层基础防范,开展宗教教职人员思想教育,富有前瞻性地开展工作,防患于未然。二是切实加强领导。要在目前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切实维护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社会稳定,力争不出事。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县维稳指挥部的联系和沟通,层层建立工作网络,及时互通情况,了解掌握动态,步调一致地开展好相关工作。三是继续加强情报信息工作。要密切关注社情动态,确保各种情报信息及时、客观上报,如有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切实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职责,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和人员密集区的安全检查,堵塞漏洞,消除治安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补救。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正确的引导和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大张旗鼓地讲民族团结,教育各族干部群众以团结为重、大局为重,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六是严密防范突发事件。县政法各部门尤其是公安武警部门要全警动员,全面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加强对社会面的值勤巡逻,文明执法,警民联防,确保全县社会稳定局面得到有效控制。
二、充分发挥政法综治部门职能作用,确保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严厉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严打”常效机制,要继续加大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继续深入开展禁毒、禁赌斗争和“扫黄打非”行动,坚决遏止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和蔓延。真正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准确掌握本地区的社情民意和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性情报信息,从源头上解决矛盾纠纷问题,确保奥运会期间“零进京”、“零上访”。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积极促进社会和谐。要重点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安置帮教的实际效果。做好枪支收缴管理和有效打击制贩枪支犯罪,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民爆物品管理、储运、使用和监督机制,力争从源头上根治枪患和涉爆犯罪的发生。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以及生产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和管理,预防和较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根基。要坚持精力倾注基层、人力下沉基层、物力投向基层、财力倾斜基层、重心下移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政法工作的生机与活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五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推动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深入开展“平安都兰”建设,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一是各综治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和广泛开展本部门平安建设活动,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为基础,政法综治组织为骨干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二是合各种群防群治力量,基本形成单位内部守控、社区治安管控、街面治安巡控、城市查缉堵控、农村牧区联控、技术力量监控的全方位治安防控体系。三是拓宽创建范围,扎实做好综治各专项工作。要按照平安建设重在基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充实创建内容,因地制宜地深化基层平安建设,不断拓展平安建设的覆盖面,提升平安建设的整体水平。
四、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
一是进一步巩固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果,健全执法制度和执法程序,堵塞执法漏洞,不断提高政法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为执法公正提供有力的保障。二是狠抓队伍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政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首先要加强政法队伍班子建设。要把心思集中在干实事上,不断提高创新思维和工作能力,以此带动队伍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其次要加强政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和教育培训,在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参加专门培训与岗位练兵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提升业务素质的同时,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在政治上关怀、精神上鼓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充分调动政法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五、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为构建和谐都兰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县政法部门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坚决服从党委的领导,要进一步抓好在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和律师等法律服务机构等政法机关党组织的工作,确保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要进一步强化党委政法委对政法工作的总体部署、工作指导、执法监督和协管干部的职能,切实解决政法委管人与管事、职责与职权不相适应的问题。特别要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和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促进政法部门公正、文明执法,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会议最后与各乡镇、各单位签定了《2008年目标责任书》。(来源:都兰县委)
实习编辑:赵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