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治县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 据调查统计,全县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对象共465户1800人。其中:收入在400元以下725人,400—499元337人,500—599元499人,600—649元239人。以上保障对象按规定分别每年补助400、350、250和150元。同时,对其中的1369人特殊困难群体还予以了重点救助,救助对象可另外享受100元的特殊困难补助。截止目前,上半年低保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总计发放35.27万元。(来源:久治县政府) 实习编辑:冯正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