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驻监管场所一级化规范化检察室活动中,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成为我省检察系统首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走在了全省派驻监管场所检察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前列。
监所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业务职能机构之一,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查办监管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惩治在押人员犯罪活动,维护监管场所稳定,保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乐都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认真履行监所检察职能,进一步巩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全面达标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档案建设、网络建设和队伍建设,有力促进了监管机关严格执法,文明管理,保证了刑罚的正确执行,维护了监管场所稳定,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3月3日,省检察院及海东分院领导一行前往乐都县人民检察院,为荣获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乐都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举行了授牌仪式!(来源:青海新闻网 作者:李玉芬)
编辑:李文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