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政人〔2007〕6号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万玛才让、何钦二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委玉委〔2007〕13号通知,因试用期满,决定任命: 万玛才让同志为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 钦同志为州退牧还草办专职副主任; 以上二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05年9月23日算起。
二〇〇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