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宗教人士“两基”攻坚工作座谈会。县委各常委、县政府各副县长、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王振苍、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领导、各寺民管会主任、副主任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索杰主持。会议传达了全州“两基”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解决“两基”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座谈交流18周岁以下未成年入寺僧人接受义务教育思路,确保“两基”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会上,县政府副县长尔科结合实际,从“两基”工作所面临形式、验收刚性指标、目前存在问题、评估验收程序等方面做了重要指示。会议就18周岁以下未成年入寺僧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思路达成共识:一是各寺院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省教育厅、省宗教事务局2006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寺院办学的通知》和县政府2007年出台的《关于寺院严禁招收未成年僧人及在寺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未经上级部门和县民宗局认定和批复,寺院民管会不随意接纳适龄少年儿童入寺为僧。二是把“两基”攻坚工作摆在当前“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的首要位置,切实发挥在“两基”攻坚中的作用,利用庙会、讲经等一切机会向牧民群众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和党的民族教育政策、法规。三是配合乡(镇)政府与4月10日前完成对入寺适龄儿童(7—12周岁)的摸底、造册工作。同时,各乡(镇)政府、各寺院民管会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劝返入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四是各学校中现有统计掌握的辍学生已入寺为僧的,各寺院民管会配合各乡(镇)政府工作,予以清退,并负责送往原就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返校后着装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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