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湟源县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综治暨“平安湟源”建设工作 | |
湟源信息网12月04日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和指导本部门、本系统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形成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各方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各级综治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的作用,确保“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基层综治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和分析研判、排查化解、来访接待、承办督办、领导包案、联席会议、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工作制度,做到基层综治工作有章可循。同时,把“平安建设”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在全县上下形成“平安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建立督查有力、考核严格、奖惩到位的检查考核和激励机制。层层建立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把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选综合性先进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实行责任查究制度,健全完善综治警示、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 三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维稳暨“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规定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分 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的稳定工作负全责。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继续把铁路二线征地拆迁、县城局部地区拆迁安置的稳定工作,以及敏感时期和重大节庆活动、重要接待期间的稳定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做到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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