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以维护“民利、民生、民权”为主线,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采取多项措施,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大力推动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步入新台阶。
在对全县自然灾害的查、核、报工作的基础上,向全县875名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等城乡特困群众累计发放救灾救济款15.92万元、面粉2万多公斤、衣物200多件;认真贯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向上半年新增城市低保对象累计发放低保金97.8万元,人均补差达103元,使全县的城市低保工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实施农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全县农村牧区的1156户、3600名特困人口纳入农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落实农村低保金70多万元,有效解决了农牧区特困人口生活、看病难等问题;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为328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落实生活补助款26.24万元。
同时,该县还认真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为3900多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低保户和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代缴了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的参合金39600元,并为26名患重、大疾病的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口报销住院费及门诊费5.19万元;实施“政府资助建设项目”,落实重建家园资金21.3万元,切实解决了该县89户农牧区特困家庭、“五保”户住房难问题。 (作者:萧柳 马兰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