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目标: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使劳动者得到比较充分的就业和基本的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实施一项工程、突出三个重点、巩固两个确保、实现一个推进"。即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工程,以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为重点,确保广大城镇劳动者得到比较充分的就业和基本的社会保险,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按时足额发放,推进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
主要指标:新增就业岗位5000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劳务输出10万人(次),实现劳务经济收入1.6亿元。城镇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农民工工资额发放率达到100%;劳动争议处理结案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