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9月24日电 记者9月21日了解到,在刚刚结束的全省化妆品市场专项检查中,位于西宁市城东区的金牛美容美发用品店、城中区的玉夫人美容院等51家经营单位被给予警告和没收产品的处罚;西宁三田华联商厦有限公司、西宁义东花园商贸有限公司、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等12家经营单位因违法行为严重,被给予行政处罚,共处罚7500元,没收各类不合格化妆品57公斤。
据了解,开展化妆品市场专项检查活动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西宁市化妆品市场。此次专项检查历时两个半月,检查组对全省78家化妆品批发或零售市场、69家美容美发院(店)、26家化妆品专卖店、11688种产品开展了检查。重点整治了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备案文号及标签标志夸大等问题。
从整个检查情况来看,我省化妆品市场凸显出部分经营户和美容美发场所销售或使用过期产品等四大类问题。主要存在的问题有:1.化妆品经营商法律意识淡薄,进货时不索证,对销售、使用的化妆品没有建立档案;2.普通类化妆品标签、小包装及说明书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标注适应症。名称、效用上虚假、夸大宣传或标注特殊功能;3.特殊用途化妆品标签没有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有些产品甚至假冒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4.部分经营户和美容美发场所销售或使用过期产品。(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幼丽)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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