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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采取六措施确保农村牧区居民低保工作开好局 2007年09月20日09时56分 | 门源县结合实际,采取六项措施,确保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今年,门源县制定下发了《门源县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各乡镇主管领导、民政助理员和村社干部就实施农牧区低保的指导思想、保障原则、保障标准、家庭收入计算、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等进行培训,准确把握农村低保政策。借助州、县干部下乡宣讲一号文件精神的机会,广泛开展了农村低保政策宣讲活动,做到了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乡镇还组织相关人员,指导村社干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严把家庭收入核查关,准确界定低保对象,努力做到把符合条件的农牧区贫困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坚持“三级审批”、“三榜公示”的监督管理机制,基本实现了低保工作始终在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了阳光操作。截至目前,门源县已经完成调查登记和汇兑工作,七千多名农牧区特困群众将享受农村低保。(作者:周志萍 马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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