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全国爱卫办命名格尔木市为“国家卫生城市”,这是青海省第一个国家级卫生城市。
格尔木市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过程中,积极贯彻“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卫工作方针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以提高市民素质和改善人居环境、工作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形象为目标,做到了硬件建设上档次,管理工作入正轨,卫生意识大普及,文明素质大提高。在4年多的时间里,格尔木市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广泛动员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参与,使“创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此,全国爱卫办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先后组织专家对格尔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暗访调研、技术评估、考核鉴定和社会公示,今年8月16日,格尔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通过了全国爱卫办的考核验收,专家们一致认为,格尔木市达到了国家“创卫”十项基本条件,超额完成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戈壁新城格尔木市成为“国家卫生城市”,将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