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格尔木市采取六项措施,助推大学生村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上发挥带头作用。 一、每年调研一次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每年定期深入乡镇、服务村社,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征询乡镇党委和政府意见等方式,认真了解掌握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协调各方面加以解决,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二、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会或经验交流会。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大学生村干部、服务乡镇领导、工行委领导召开座谈会或经验交流会,集中听取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经验,使大学生村干部在相互交流中,进一步掌握方法,改进工作,更好地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服务。 三、每年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一次培训。将大学生村干部的培训纳入全市干部培训规划,采取集中短训和外派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大学生村干部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知识、党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知识等的培训,做到每名大学生村干部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 四、每年至少慰问一次大学生村干部。在重大节假日,通过发放慰问品、致慰问信等形式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慰问,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激发他们搞好基层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使大学生村干部安心基层工作。 五、每年对大学生村干部工作进行一次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各工行委和大学生村干部所在乡镇,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考核,形成考察材料,并根据考核情况适时修订培养目标,落实培养措施。同时,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进行表彰。 六、适当提高大学生村干部待遇。在妥善安排好大学生村干部食宿的基础上,采取报销路费以及使其享受与乡镇干部同等福利等方式,想方设法提高待遇,不断提高大学生村干部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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