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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农为青海海东新农村建设驾起"三套车"

    近年来,随着中央和省上支持"三农"力度的不断加大,财政支农有力地推进了青海海东地区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新农村建设驾    起了"三套车"。
    推进支农扶贫,拓展农民增收渠道。2005年以来,省财政累计下达支农扶贫专项资金6.42亿元,重点支持了设施农业、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农牧业产业化、科技支撑、扶贫整村推进、生态环境、水利设施建设、农民专业化组织建设、劳务输出及劳动力转移等工程,推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改善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健全了农产品服务网络,搭起了农民增收平台,拓展了农民增收渠道。
    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夯实农业发展基础。2005-2006年,全区共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4个,其中:中低产田改造项目18个,产业化经营项目3个,科技推广示范项目2个,贷款贴息项目1个,累计完成投资1131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8156.8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切实改善了农村、农业和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了农业科技的推广,支持发展了一批有地方特色的种、养、加项目,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为农业生产发展夯实了基础。项目实施后改造中低产田18.06万亩,项目区直接受益农民纯收入增加总额达1960万元。
    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促进农村社会和谐。2005年以来,中央和省地县财政累计投资4039万元,改扩建农村中小学危房56所,改造面积1.7万平方米;落实"两免一补"资金6687.2万元,惠及全区21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切实解决了农村群众"上学难"的问题;落实资金10606万元,支持健全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努力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落实资金1013.1万元,支持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落实资金10268万元,支持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医疗、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政策,积极推行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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