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几天看看,如果不行就走人。”“未经批准擅自辞职,就别想要钱。”近年来,个别用人单位类似的话已让一些务工者的耳朵听得起了茧子,但面对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许多打工者往往选择了忍气吞声。对此,西宁市劳动部门称,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劳动部门将重拳打击这种行为,为务工者营造一个公平、宽松的务工环境。
9月4日,在西宁市一家塑钢公司工作的陈女士反映,她是6月初进入这家企业的,负责人当时承诺,每周可休息一天,如不休息按加班算。她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想休息,但公司负责人却不批假,她天天上班,对方也没按加班算。看到这家公司很多方面都不规范,她多次向公司辞职,但公司都不批准。“这之前,公司已走了许多人,都因公司不准辞职,最终都没拿上工资。”陈女士说,为了能拿上应得的工资,直到今天她还没辞掉这份工作,她认为,公司的做法对员工来说很不公平,主动权永远掌握在用人单位的手中。
“吃自己的,喝自己的,白白给她干了一星期多,想起来就生气。”8月29日,西宁市的中学生宋玲生气地对记者说,暑假期间,她曾在商业巷的几家服装店打工,其中一家服装店试用了七八天后,把她辞退了。她向店主索要工资时,对方冷笑着对她说:“我没向你要学费就算好的了,还想要工资,太可笑了。”宋玲说,现在她一想起那名女店主冷嘲热讽的样子就伤心。
西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的一位负责人说:“个别企业以试用期或员工擅自辞职为由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劳动者遇到类似情况应立即向劳动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劳动监察支队正着手对社会上的各种违规现象摸底调查,随后将依照新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彻底查处各种违法用工行为。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龙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