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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良好的作风服务新青海建设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8月27日电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切实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推动新青海建设”。党的作风关系党的事业成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建设新青海的重要保证。组织部门要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青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坚持学习为先,打牢组织部门服务新青海建设的基础

    要在学习中打牢服务新青海建设的思想基础。广大干部必须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安身立命之本,要把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与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和把握党代会的精神实质和目标任务,深刻理解和把握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取得的重大成就及基本经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指导思想、丰富内涵、总体思路和“两步走”战略部署,树立起“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凸现特色经济带动作用,构建和谐青海,加强党的建设等核心内容,用党代会精神统一思想。

    要在学习中增强服务新青海建设的本领。提高组织工作服务新青海建设的水平,关键是提高组工干部的本领。学习是提升境界、增长才干、提高能力,做好工作的基础。因此,组工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不断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科学文化素养,运用所学的知识认真研究解决组织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理论优势、知识优势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不断推动组织工作的发展进步。

    要在学习中把握服务新青海建设的主动性。要坚持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国情省情,熟悉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确定组织工作思路;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及时总结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提升组织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同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的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努力成为党员、干部、知识分子的知心朋友。通过了解基层,了解掌握干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增强组织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更加有效地服务于新青海建设。

    坚持公道正派,把握组织部门服务新青海建设的关键

    要按照党的干部路线选人用人。要坚持任人唯贤,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人用人。一是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这是管根本的。要看干部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是否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二是看干部的作风。是否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是否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是否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特别是要格外关注那些长期在艰苦地方工作的干部,多加留意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不能亏待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

    要坚持用民主的作风选人用人。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选准用好人的关键。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首先要在干部工作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的公开程度和透明度,真正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其次要采用民主的方法选人用人。积极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干部竞争上岗等制度,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法选拔干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第三,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人用人。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确保选准用好干部。

    要依靠制度规章选人用人。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继续抓好中央出台的“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十一个法规性文件”和省委出台的各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配套措施,使各项改革配套进行,相互协调,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坚持制度立部,强化组织部门服务新青海建设的保障

    建立完善学习制度。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处室学习制度,借鉴和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树组工干部形象”活动中加强学习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高学习质量。建立完善组工干部在职学习、脱产学习制度,抓好组工干部培训制度的落实,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有效解决组工干部培训“灯下黑”的现象。建立和落实学习激励机制,把学习情况作为评价组工干部的重要内容,调动和激发组工干部学习的自觉性。

    建立完善联系群众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部领导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建立组织部门征求意见制度,定期听取各地各部门和党员、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做好为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服务工作。坚持和落实结对帮扶制度、联点扶贫制度,努力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坚持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制度,采取党员互助、党组织扶助等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坚持调查研究制度,深入了解党员、干部和群众的要求,学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造性实践,进一步做好组织工作。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坚持“凡进必考、竞争上岗”制度,在组织部门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建立和完善组工干部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证组工干部健康成长;建立健全工作运行制度,建立和坚持工作目标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业绩考评制度、督察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办事程序,加强组织部门的规范化管理。

    建立完善作风督察制度。要开展“开门评部”活动,让社会各界来监督部风建设,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对照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作风方面的情况进行经常性信息反馈、情况通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典型,提醒、督促改正不良现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要规范组工干部的生活行为和社交行为,树立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坚持修身养性,练好组织部门服务新青海建设的内功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组织部门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公道正派。组工干部要按照“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来要求自己,对己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思想上坦荡磊落,作风上清正廉洁;对党员、干部和群众,做到实事求是,敢讲真话,坚持原则,主持公道;对内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严于律己;对外要胸襟开阔,包容四海,谦虚谨慎,平等待人。

    加强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建设。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是干部作风最具体、最真实的体现。加强组工干部道德建设,要求组工干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要有良好的品行,文明的风尚,有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带头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道德规范。要搞好家庭美德建设。做到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家庭成员互敬互爱,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社会、为群众做出表率,引导和规范社会道德生活,带动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加强清正廉政建设。组工干部只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才能更好地服务新青海建设。组工干部要严格自律。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做到不为名所束,不为利所累,不为色所惑,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要自觉接受他律。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自觉遵守党内法规和组织部门廉洁自律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制度监督,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真正使组织部门成为党性强、作风正、工作出色的部门。(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郭汝琢系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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