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信息网08月07日 近日,平安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依法为哈元成等40名农民工讨回工钱52603.15元。
2004年8月,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建筑工程二分局,将其承包的果洛州久治县沙柯河电站改扩建项目工程转包给旭欣公司承建。期间,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硖门镇深巴村村民哈元成等40名农民工前往该工地务工。2004年旭欣公司付给哈等人劳务工资44353.4元。至2005年,二分局、旭欣公司共付哈等人工资70013.30元,尚欠52603.15元一直未付。为此,2006年7月哈等人将二分局、旭欣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支付尚欠工资。本案经平安县法院审理判决,要求二被告限期给付拖欠工资。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仍未履行。
哈元成等40名农民工向平安法院申请执行后,该院执行局干警多次前往二被告处执行,经多方查找执行线索,最终依法冻结并扣划二分局账目资金,为农民工讨回工资。 (作者:祁玉海 张松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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