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高原正是旅游的黄金季节。伴随7月19日"青洽会"的开幕,今年的旅游热了起来。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保障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发展,青海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订了《青海省旅游管理条例》。该《条例》分7章,共41条,明确规定了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权利、责任、义务;明确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条例》中明文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旅游投诉制度,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