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任重道远;寒旱条件下植物生长缓慢,短期内难以获得经济效益;后续产业发展缓慢,群众脱贫致富难度加大……为此,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建议:
退耕还林(草)在我省实施7年来,收到了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工程实施中也反映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补助年限太短”是群众反映的一个突出问题。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公保尚、王小青、马吉孝、马丰胜在“两会”期间建议,国家应该延长我省退耕还林(草)补助年限。
公保尚说,由于我省自然条件严酷,植物生长期短,退耕地还林(草)获得经济效益的时间延后。在许多地区林木成材需要几十年时间,很难发挥经济效益;种草生长周期也长,恢复原生草原植被至少需要15年以上。实施退耕还林(草)以来,全省绝大多数地区后续产业发展路子窄,退耕还林(草)在政策规定的补助年限内难以形成有带动性的后续产业发展链条,国家停止补助后退耕户的生活将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到农村牧区的社会稳定。更为严重的是,退耕还林(草)补助停止后,将不利于退耕还林(草)的成果巩固,甚至可能会出现复耕,这将导致土地沙化、草场退化、荒漠化加剧,生态状况呈现恶化趋势,从而影响全省及长江、黄河、澜沧江中下游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建议国家应该对退耕还林(草)补助的年限根据自然条件的优劣、治理的难易程度和可持续发展的后劲,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对我省这样的特殊地区,建议把退耕还林8年的补助期延长为永久性补助,将退耕地还草的2年补助期延长为15年。(来源:青海日报 记者洛桑才让乔睿)
编辑:李文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