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6年11月17日在西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朱雅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的回顾 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和“司法为民”的根本要求,依照市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的决议,在以审判活动为重心,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司法保障;以司法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以队伍建设和 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中努力实践,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为西宁加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3923件,年均受理14785件,审结68667件,结案率为929%。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653件,年均受理3131件,审结15120件,结案率为966%。 1,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609件1581人,受理刑事二审案件1058件,一、二审刑事案件全部审结,结案率均为100%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团伙犯罪及流氓恶势力犯罪。在审结的全部刑事案件中,属于重点打击的犯罪案件1200件,占7085%。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罪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在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581名人犯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798人,占5046%。三是加快办案进度,特别是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均在收到起诉书的当日完成审查、立案和移送工作,业务庭在法定送达期满后的三日内开庭审理,真正做到“快立案、快审查、快开庭、快合议、快宣判、快送达、快执行”。四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依法惩治腐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先后审结了社会各界关注的陈志清贪污案,金鹏公司集资诈骗、虚假出资案,孙多康贪污、受贿案等。五是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审判质量,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每起案件都能够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对保障西宁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2,依法调整民商事、行政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对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规范、调节和保障作用,依法及时审理与我市加快经济发展、城市开发建设密切相关的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五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1285件、二审案件3152件,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1114件、二审案件3032件,结案率分别为86.7%、96.2%。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诚实信用法律原则,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合法财产的有序流转;围绕以结构调整促经济发展的要求,精心审理破产案件30件,协助政府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涉案标的额达49446.81万元;及时审理劳动争议、社会保障和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权等纠纷案件,加大对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社会困难群体和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工进城务工合法报酬的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和不尽赡养、抚养义务的民事违法行为。在民商事审判中,注重调解疏导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一、二审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结案率分别达35%、43.6%,有效化解了各类纷争。 二是坚持全面审查涉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依法调整行政关系,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受理行政一、二 审案件160件,审结146件,结案率为913%。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依法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4件,审结14件。 三是继续大力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通过改革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推行执行案件合议、债权凭证、公开听证、举报奖励、委托评估拍卖等制度,依法执行、文明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针对涉及国有企业、金融债权、房地产、农民工等执行案件数量多、难度大的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执行和专项执行活动,积极探索和适时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和集中执行,穷尽法律手段,竭力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0 85件,执结930件,执结率为85.7%。 二、立足法院工作实际,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全市法院依托审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坚持公开审判制度,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并适时召开公判大会,震慑犯罪,鼓舞和教育群众,扩大办案效果。二是组织法官大力开展“送法下乡、进校到社区”活动,通过巡回办案以案说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 ,向群众进行“四五”普法和法制教育。三是认真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刑事政策,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7718件,维护监管秩序,促进罪犯改造。四是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违法青少年维权工作,不断完善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五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一审案件46件195人,二审案件148件489人,结案率均为100%。五是加强立案信访接待工作,共处理告诉申诉来信来访9675人次,通过讲解法律和释明疏导,消除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六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市法院共发表各类新闻稿件896篇;与省广播电台“生活与法”栏目联办直播法制节目32期;与 西宁市电视台联合开办法制栏目《生活与法》,通过《以案说法》、《法庭传真》、《法院动态》、《法院公告箱》四大版块,剖析典型案例,讲解法律知识,力使群众受到直观的法律教育,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已播出节目223期,扩大了法制宣传的效果。 三、不断深化法院改革,确保司法公正 五年来,全市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探索和把握审判规律,通过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公正司法的运行机制与保障机制。 ——不断完善审判体制。一是组建了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构建“大民事”新格局,完善了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体系。二是组建成立了执行局,突出强化执行职能,建立了全市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新框架。三是实现了立案与审判、审判与执行、审判与监督、审判与司法鉴定四分离。 ——加强审判规范化管理。一是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全面实行“一案三卡”等制度,对立案、送达、开庭、结案等若干阶段的审理期限,实行月通报,五年来全市法院未出现一起违法超审限案件。二是改革和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增强逻辑性和说理性,展示裁判公正;三是实行法官开庭穿着法袍,规范法官在庭审中的言行举止,树立司法文明形象。 ——制定涉诉信访预警预案制度。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一是坚持“有诉即理、来信必复”的信访接待原则,进一步畅通信访接待渠道。二是加强申诉、申请再审工作制度建设,完善申诉、申请再审程序,推行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告知制度和听证制度,推行驳回说理制度,积极做好法律释明、法制宣传和服判息诉工作,切实把各类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五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130件,审结121件。其中,维持原判33件,改判54件,调解、发回34件,既维护司法的既判力,又保护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节省了司法资源。 ——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一是推行和完善审判长选任制,不断强化合议庭职责;二是以推行证据制度为重点,切实规范诉讼的程序,通过引入举证责任、证据交换、证明规则等机制,引导和规范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当事人的诉讼活动;三是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努力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司法成本,基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5%;四是在减刑、假释案件及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中引入开庭及听证程序,增强办案的透明度;五是着眼于增进司法民主,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精心做好组织培训和上岗工作,75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102件案件的审判工作。 四、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积极开展“西宁金天平”服务品牌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一是推行首访答复制,在立案大厅设立咨询窗口,方便群众诉讼。 二是建立限时立案制度,对诉状审查、立案、告知权利义务实行“一条龙”服务。对不识字的当事人,允许其口头起诉,并由接待人员制作笔录作为立案材料。三是严格诉讼费制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四是实行诉讼指导制度,降低诉讼风险,对首次到法院寻求法律帮助的群众发放《诉讼指南手册》2万余册。开通诉讼咨询热线服务电话,确定专人负责接听,实行接听热线电话登记制度。五是改革执行收费制度,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执行,一律免收实际执行费;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暂不收取实际执行费用。六是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设立农民工维权岗,特事特办,快审快结,不断加大维权力度。七是扎实开展“深入百企、百村巡回办案”活动,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宣判,方便群众诉讼。八是热情提供涉诉服务,在立案大厅设立公用电话,为当事人提供桌椅、纸笔及饮用水,在审判区外设立公共休息区,方便群众书写诉状或休息。九是关注群众呼声,通过坚持院长接待制度,开通“天平热线”和院长信箱,及时倾听并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上述司法改革举措的推行,对于增进司法的公信力,提升司法效率,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改善司法形象,增进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亲和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立足基层,加大对区、县法院工作的业务指导力度 为提高全市法院整体司法水平,针对基层法院在审判工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组织庭审观摩、疑难案件研讨会、改判发回案件讲评会、案件评查、法律文书评比等形式,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工作。自2003年始,在全市法院系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区、县法院和本院审结的14500件案件,逐案进行认真评查,力求不断提高庭审质量、裁判文书质量和减少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数量,不断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推进全市法院整体司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六、适应形势发展,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抓学习,强队伍。坚持不懈地组织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学习,认真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搭建法官论坛平台,大力开展岗位 练兵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法院,法院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进一步提高法官干警的学历层次。目前全院大学本科以上干警占到62%,培养研究生6名,学历层次较2001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通过加强现代科技运用技能培训,增强审判工作 科技含量,多数法官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局域网络处理审判事务,交流业务信息。 (二)抓班子,带队伍。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司法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开展了三轮“广纳良言,提合理化建议”活动,集思广益,凝聚力量;扎实开展与基层法院联点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 使法院工作年年有新进展。 (三)抓党建,促队伍。不断完善“一岗双责” 制,将党建工作纳入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力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 (四)抓交流,活队伍。加强与外地法院的联系交流,先后组织7个基层法院的院长和19名业务骨干赴辽宁等地考察学习,选派5名法官到上海、广东、辽宁兄弟法院对口交流,接收海西、黄南、果洛等州县法院48名法官到我市法院挂职学习,安排11名基层法院副院长及中院骨干上下挂职锻炼,通过转变新岗位,适应新环境,增加新压力,迎接新挑战,在解决法官干警长期于一个庭室、一个岗位、一个环境工作,容易接受定势思维束缚并形成工作惰性的问题中确立了一条新思路。 (五)抓监督,保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通过警示教育、“司法大检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等活动,严肃审判纪律;坚持从严治院,健全和完善各项廉政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10人。通过整顿纪律作风和工作作风,在初步确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诫机制、 “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激励机制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为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审判职能,提供了可靠保障。 七、立足改进法院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拓宽接受监督渠道,确保司法权的公正行使。一是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法院工作,将法院重要的工作部署、专项工作安排、存在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市委、人大汇报,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在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基础上,先后向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全市法院基层工作、青少年犯罪案件审理、刑事案件审理、执行工作等情况,两位副院长接受了述职评议监督。二是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在“两会”期间指派专人到各代表团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 建议;坚持将各类公开审理的案件目录定期报送人大、政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的审理;结合专题工作和专项整改活动,多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司法监督员,主动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 交办督办案件。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年研究制定《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逐条研究,逐案解决。五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收到该类意见、建议、提案785件,交办督办案件399件,并全部按期办结,及时将结果向市人大、市政协和提出意见、建议、提案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出全面汇报和反馈,市中级法院被市人大表彰为2002年—2004年度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四是坚持以信访接待为载体,规范和畅通院长接待渠道,认真听取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重点案件进行重点核实查证,对群众的来信做到件件有登记,案案有回音。五是设立群众意见箱,对审结案件发送征求意见卡,方便当事人监督,进一步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八、切实抓好物质基础建设,改善司法条件 改善司法条件,坚持科技强院,千方百计加快法院“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一是改造部分办公用房,建成11个中小审判法庭,彻底改变了法官在办公场所开庭问案的现象。二是修建了立案大厅,并使之成为展现法院工作风貌的重要窗口。三是建成计算机局域网络平台,初步实现了审判运行管理的网络化,提升了法院管理手段和审判辅助智能化水平。四是建立电子监控门禁系统,对办公区和审判区进行隔离,使各项司法活动更加严肃、规范。五是投资修建了档案综合楼,使我院档案工作在达省一级标准的基础上,又顺利达到省“十室百馆”的特级标准。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全部成为达到全国法院系统和省档案局档案管理目标一级单位,率先在全省法院全面实现了档案目标管理要求;六是办案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全院各部门配置、更换了办公用车、激光打印机,建成电话通信内部程控系统,助审员以上法官均配置了微机,推动了法院无纸化办公进程,司法保障实现了新突破。七是圆满完成封闭式刑场、法警训练基地建设任务。八是各区、县法院也全部完成了新审判综合办公大楼建设项目,全市法院的司法条件得到了根本性改善,开始迈上“审判流程化、管理科学化、信息网络化、办公现代化”的轨道。 通过几年的努力,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两年荣获市实绩突出领导班子奖,连续三年被省法院评为目标考核优秀达标单位;荣获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涌现出全国银法锤奖获得者牛晓林、全国优秀女法官邵颖、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个人乔健等一批先进个人,集中体现了全市法院的良好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全市法院各项工作能够取得新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及全市两级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人民法院正面临着并将长期面对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法官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对审判工作的要求,少数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二是个别法官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不牢,工作责任心不强,办案不公等问题时有反映。三是全市法院审判任务与日俱增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四是法院建设发展的需求不断扩大与物质保障的能力尚弱的矛盾仍然存在。五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司法的现代化发展特别是西部地区司法现代化的发展出现了一些必须认真把握的新趋势和新特点,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根本要求,不断确立符合法制现代化发展要求的司法理念,以服务西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重心,以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为目标,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司法水平为重点,以认真实施最高法院《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司法改革为动力,以进一步加快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为基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施全市“十一五”规划,构建“和谐西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西宁”的目标要求,为加快建设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司法服务,既是今后五年全市法院的中心工作,也是审判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市法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消除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单纯业务观点,更加自觉地把审判工作置于全市工作的大局之中,通过加强对大局工作的学习思考,加强对大局工作司法需求的理解把握,把法院各项工作融入大局进行谋划和部署,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与水平,力求实现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使各项工作切实体现服务大局的要求。 二、依法促进“和谐西宁”建设。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特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犯罪,确保社会长治久安和经济繁荣发展。二是平等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好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及时化解各类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三是强化行政审判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既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认真解决“执行难”问题,确立执行威慑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增强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审判工作为依托,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 三、大力推进司法改革。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目标,认真实施最高法院《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一要着眼于与时俱进和新的发展,着力思考与找准新的工作支撑点,力争在若干司法改革发展的前沿掌握主动,并在具备条件的领域率先实现新的突破,形成工作亮点,力求推进全市法院工作不断发展创新。二要确立规范的司法理念,着眼于确保法律能够按照正当、规范的司法程序准确适用,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正确适用法律的条件和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以推行《法官行为规范》为重点,通过持续不断的规范化建设,确立和完善能够确保公正司法的长效机制。三要确立和谐的司法理念,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把司法调解作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首选方式,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西宁提供司法支撑。四要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和接受外部监督的机制,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管理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增进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廉洁。 五要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方针,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办理好每一件案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接待和申诉审查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依法“引导有理访,控制无理访,制裁违法访”,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正视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培养法律思维和司法方法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增强司法能力;着眼于知识产权、涉外纷争、信息产业等高精与尖端领域的司法保护,加紧相关审判人才资源的培育和储备,以适应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的客观需要;树立向管理、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的思想,通过细节管理,追求卓越的司法品质;加快办公现代化和自动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重心下移,固本强基,为法院充分履行职能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我们深感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进一步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扎实 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作出不懈努力,为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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