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受西宁市工商局委托,湟中县工商局依法查处了湟中县银泉天燃气有限公司限定用户购买公司指定的燃气壁挂锅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也是湟中县针对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的最高数额的罚款。
今年4月下旬,湟中县工商局在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中,连续接到举报,称湟中县银泉天燃气公司限定用户购买指定的壁挂锅炉。接到举报后,湟中县工商局立即成立了调查组。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查,查明湟中县银泉天燃气公司于2003年6月开始,在湟中县委党校、公安局、公路工程队等住宅楼住户天燃气入户安装过程中,设置服务障碍,限定住户购买由银泉公司经营的燃气壁挂锅炉。用户如不购买指定锅炉,就不给安装锅炉,也不供气,这种行为已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记者 张廷锋)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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