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海东地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增资扩股过程中存在的自然人入股起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增资扩股工作遇到多种困难。
入股起点过高,难以达到入股要求。省上将农村信用社自然人资格股入股起点确定为700元,对经济欠发达的海东农业区而言则显得过高,给各县信用社的增资扩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海东作为青海的农业大区,87%的人口为农业人口,绝大部分农民居住在脑山、浅山地区,辖内六县中五县为国定贫困县,受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影响,人均收入较低,要求他们一次性拿出700元以上的资金入股对一般农民而言困难较大,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非但达不到规定起点的老股金无法补足,就是想入股的群众也由于无法达到起点要求知难而退。如果按要求严格执行,将有84.6%的股东和34.4%的股金在增资扩股中因达不到要求而失去股东资格。
产权虚置,主体缺位,入股积极性不高。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应归全体入股社员所有,而事实上,信用社目前的所有者既不是国家或集体所有,更不是入股社员所有,这就造成信用社产权主体模糊,所有者缺位,入股社员作为出资人难以对信用社履行真正的监督和民主管理权利,加之受主客观条件制约,各县信用社多年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入股人难以得到利润回报,故入股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现有股金额小户多、清退困难。在农村信用社现有股金中,达到700元以上入股起点标准的多数为职工股,占入股人数的15.4%,而700元以下的户数达84.6%,他们多为贷款而入股,不大关心信用社的发展,更不愿且没有多余的资金补足股金差额,这其中又存在一部分在信用社建社初期以2元、5元开始入股至今的老股东。这些老股金目前存在清退难的问题,主要是有些股金年久额小,多年无人过问,信用社找不到入股人,有些是死亡绝户,还有的是社员股金证丢失,也有部分外出打工或调庄外迁等找不到股东,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怕退了股得不到贷款的股东不愿退股。因此,在增资扩股工作中难以完成全面清退目标。(作者 声浩)
编辑:李文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