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助县法院东沟法庭及时先予执行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依法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4月25日,互助县法院东沟法庭走进来一位步履蹒跚的老奶奶,陪同她一起到庭的还有一位面容憔悴的中年妇女,老人一进办公室,便对法官说,她生有三男四女七个子女,现已全部成家,老人与老三儿子共同生活,三儿子因病于去年去世,孤苦的她与三儿媳妇相依为命,老人原先就身体欠佳,经常打针吃药,拮据的手头常常捉襟见肘。老人找到村干部,经村干部调解处理,老大和老二答应每年给老人给付200元的医药费。但至今分文未付,老人现在行动不便,急需用钱治病。无助的她想到了起诉子女,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且申请先予执行。法官们认为此事不可延缓,遂立即驱车赶往老人的家东和乡大庄村,找到老人的两个儿子说明情况后,他俩主动交了200元钱。老奶奶从法官的手中接过钱后老泪纵横地说:“真是谢谢你们了,你们给我做了主。”(作者:大广 张晓东)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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