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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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006年3月10日格尔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
格尔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欧阳光玲检察长所作的《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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