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3月8日电(记者张进林 任晓刚)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重点加强查办职务犯罪,去年,市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 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阳光玲在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说,2005年,市检察院坚持以公正执法为主题,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根本,以严格执法为准则,以办案为主要手段,以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执法效果为目标,重点加强查办职务犯罪,“严打”整治和诉讼监督工作。全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6件。经检察长决定初查33件,立案7件10人(大要案4件)。其中挪用公款案2件2人,贪污案2件2人,私分国有资产案1件2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1件2人,玩忽职守案1件2人。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检察院克服举报线索减少的实际,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办案措施,提高办案的科技含量,提高了案件成案率和案件质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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