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6年3月8日在格尔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智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05年,在州委、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执行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人大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努力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
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9号文件),是指导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20号文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先后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正确选择,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政治制度;深刻认识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这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是提高执政能力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深刻认识到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和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性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的两项重要任务,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常委会按照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2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当前人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重点查找人大工作和常委会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理清了工作思路。 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际,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的重点放在指导实践、改进工作上,切实加强了代表工作和常委会制度建设。 --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为了进一步增强各部门的人大意识、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使我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走向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常委会改进议案办理工作,首次召开了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对各承办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确定时限、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强化督办,使2005年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较以往有了显著提高。 努力为人大代表知政知情创造良好的环境,切实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是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有效途径。常委会坚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有针对性地邀请与审议议题有关的代表参加审议。与此同时,及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就食品卫生、网吧管理、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视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创造条件,组织部分州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员参加州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赴湖南、江西等地考察活动,对开拓代表视野,转变观念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加强省内外兄弟人大之间的横向交流,对于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借鉴有益工作经验,扩大宣传,提高格尔木知名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接待了全国人大环资委青藏铁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组、上海市人大新闻考察团及云南、贵州、湖北、陕西安康市、内蒙古赤峰市、山东烟台市、甘肃酒泉市等外省市人大系统考察团近30个,为宣传格尔木、推介格尔木,促进我市的招商引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人大工作发展。 制度建设是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常委会在抓好制度落实工作的同时,继续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按照创新制度、从严管理的要求,以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制定了《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个案监督办法》、《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等四项制度,为推动我市人大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
常委会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在监督工作中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通过听取汇报和执法检查,对"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加强和改进有关方面的工作。 --依法任命我市第一批人民陪审员。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也是中国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让普通民众以陪审员的身份对审判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抵制司法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常委会和市人民法院十分重视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工作。经过精心部署、广泛宣传、认真选拔、集中培训等前期工作,依法任命了10名人民陪审员,确保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顺利实施,提高了人民群众关注和参与地方国家审判工作的积极性。 --紧紧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我们积极配合省、州人大执法检查组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和工作视察,深入开展了《环境保护法》、《预算法》、《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青海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10余部法律法规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同时,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组成视察组深入到河东集贸市场、超市、网吧,就《食品卫生法》、《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视察和调查。针对我市食品卫生现状不容乐观,网吧管理尚不规范等问题,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委员们及时提出了建议和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 --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健全机制,改进方式、拓宽渠道,强化工作监督。2005年,常委会共召开例会6次、主任会议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个,内容涉及药品管理、食品卫生、网吧管理、社会治安、绿化工作、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10多个方面,为推动"和谐平安格尔木"建设做出了贡献。 常委会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农牧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先后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深入到农垦集团、大格勒乡、乌图美仁乡,就贯彻"中央一号"文件、村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视察和调研。针对农民对农资价格上涨反映较多及农民增收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等问题,及时编发《视察建议》,为促进农牧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依法行使任免权的统一,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全年任命人民陪审员10名,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人,保证了州委和市委推荐干部的顺利当选。同时,我们继续坚持任命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努力增强任命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和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意识。 --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进信访工作。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即对来访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倒一杯茶,做一次法规讲解,使来访群众感到温暖,并耐心细致地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较好地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开展限期答复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办理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好评。一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100余人(次),受理人民群众来信50余件,信访案件结案率达到了100%。 在监督工作中,常委会坚持把人大监督同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向社会公示热线电话、通过媒体发布情况等形式,让广大群众关注、参与和支持人大监督工作,提高了监督的实际效果,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三、密切联系群众、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2005年,常委会在工作中自觉把建设和谐格尔木与履行人大职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的相互和谐,努力倡导"以人为本",为构建和谐格尔木、平安格尔木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一是按照市委关于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的有关要求,深入基层,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努力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把群众最关心、最盼望的问题和要求及时反馈给市委、市政府,全年共开展集中调查研究工作11次,撰写调研报告11份。 二是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常委会组织百余名人大代表开展了藏羚羊"申吉"签名活动,为藏羚羊成功"申吉",提高青海知名度,保护"三江源"生态环境做出了贡献。同时,积极开展"阳光学子助学金"募集、"博爱一日"捐款、送图书到基层等活动,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水平,为依法履行职责奠定良好的基础
常委会按照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的三项原则,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尤其是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州委和市委的要求,加强领导,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通过开展这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大局意识、履职意识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常委会和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 常委会十分重视建设学习型机关,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大重点工作,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使人大工作深深扎根于群众之中。 常委会重视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不断采取措施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力度。一是在渠道上,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发挥不同媒体的宣传优势,适应不同群众接受宣传的习惯,进一步拓宽渠道,提高人大新闻的知名度。二是按"三贴近"(即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做好人大宣传报道,突出人大宣传特色。常委会积极调动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参与人大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充分利用省内外人大刊物、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鼓励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向《青海人大》、《格尔木报》等新闻媒体投稿,特别是在《海西人大》上开辟了"格尔木人大专页",集中编发了一系列文章,提高了格尔木的知名度,受到了社会的好评。2005年全年共采编信息40余期,其中10多篇被上级人大采用,受到了省人大的通报表扬。 常委会加强了领导和协调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了各司其职、团结协作、运转有序的良好工作局面。各专门委员会协助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的优势。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良好的服务。 总之,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我们也应正视到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与上级的要求、与我市经济的发展还有不相适应之处,如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在工作创新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方面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等等,这些问题和困难都需要我们充分重视、认真改进。
各位代表: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改革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时期。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与和谐这一主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共格尔木市十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进依法治市、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为根本任务,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常委会要以新的思路、有效的措施和扎实的作风,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继续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把代表工作和常委会制度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与学习贯彻省委20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以发挥好代表作用和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人大工作。 --密切同代表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 继续组织代表参与视察和执法检查,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制度,全方位为代表知政知情创造良好条件。要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组织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的代表意识和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要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法》和优秀人大代表事迹的宣传力度,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提高全社会对人大代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组织人大机关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继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切实加强机关建设,发挥好集体参谋班子和集体服务班子的作用。要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要按照"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按照"严、细、深、实、快"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在监督水平和实效上有新的突破。一是加强公正司法、司法队伍建设,严肃法纪等方面的监督。二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投入的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三是要深入研究和创新监督形式,正确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方便快捷的服务环境。
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努力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模范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按照市委的决策和部署,扎扎实实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保证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在人大工作中顺利实现。 --坚持走群众路线,夯实人大工作的基础。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人大行使职权的过程成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积极引导和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要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调查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引导和参与新农村建设,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浓厚氛围。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今年,市、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市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市委的部署,坚持"市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精心谋划、严密组织、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各位代表: 实现我市"十一五"发展目标,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重要责任。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超额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格尔木小康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 |
|
青海小灵通用户发送短信代码XHKX到777766尽知天下事 退定编辑短信QXXHKX到777766
客服咨询:新华社(0971)8451758 (0971)8457498 电信拨打10000 |
|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