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五”期间,我省环境保护部门将把关系到老百姓生产生活的水环境问题放在突出位置,重点保护好饮用水源,加强湟水河等重点流域的水环境治理。
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十一五”期间,我省将按照水环境功能区划严格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立排污口,禁止开展水产养殖、水上游览等对水质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严格控制保护区内土地利用、植被破坏等开发活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增排污口,关、停、改造对饮用水源有污染威胁的企事业单位。并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形成饮用水源的污染来源预警、水源地水质安全预警和水厂处理预警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80%,特别要加强对西宁市和沿湟水流域人口相对密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
同时,大力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管网系统改造,不断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的能力和效率。加快西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西宁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优先考虑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沿湟水重点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其他城镇重点开展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逐步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工业水污染防治也将以湟水为重点流域,以化工、造纸、食品加工、酿造、医药、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为重点,加大污染源的治理力度。 来源:青海日报 记者 小言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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