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格尔木市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的决定
政协第五届格尔木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来,委员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共提出提 案63件。这些提案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表彰先进,充分调动提案人和承办单位的积极性,使委员更多地通过提案形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根据“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和《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提案委员会评选,并经政协格尔木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下列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一、优秀提案(10件):
1、提案人:焦生兰
案 由: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提案
2、提案人:闹仁排力、巴音孟克、安多
案 由:关于农村、牧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提案
3、提案人:王海军
案 由:关于加大昆仑经济开发区建设力度,为格尔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服务的提案
4、提案人:郭胜凯
案 由:关于加强城市建设规划与管理经营的提案
5、提案人:翟海兰、红英
案 由:关于加强网吧管理,确保未成年身心健康,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的提案
6、提案人:牛建青
案 由:关于采取措施强制报废到期营运客、货车辆的提案
7、提案人:王韬
案 由:关于加强我市政务信息建设,加大我市对外宣传和对外推介力度的提案
8、提案人:王世元
案 由:关于重视和加强格尔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提案
9、提案人:扎西才仁、王德福、海忠、孟咏梅、郭建军
案 由:关于发展社会服务业,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提案
10、提案人:文燕
案 由:关于开展委员优秀提案评选活动的提案
二、提案承办单位(5个):
中共格尔木市委办公室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格尔木市政法委
格尔木市司法局
格尔木市宗教局
希望大家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围绕中心,把握政策,选准课题,广泛调查,认真分析,提出质量高、份量重的提案。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做到领导重视,制度完善,专人负责,方法多样,讲究实效,认真办理委员提案。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委员和单位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励,在新的一年里,为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继续努力,争取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政协格尔木市委员会
二00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