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9日在格尔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阳光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04年,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格尔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工作方针,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检察业务工作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市委、省、州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查办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全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5件,转其他部门5件。经检察长决定初查40件,立案侦查9件9人(大案2件)。其中挪用公款案4件4人,贪污案3件3人,渎职侵权案2件2人。所查办的9件职务犯罪案件均已结案,结案率100%。反贪污贿赂局2004年荣立全省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
工作中加大了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始终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办案原则。从案件线索管理到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各个环节用制度进行规范制约,对所有案件线索的查处情况及结果,都由院纪检部门跟踪监督。与2003年相比,自侦案件立案数明显上升,成案率有所提高。为了提高自侦案件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建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 2004年10月1日起实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
在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了专门预防机构。在前几年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上,按照巩固、规范、提高的原则进一步拓宽预防领域。一是开展系统预防,先后与工商、交通、城建、税务等单位制定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意见》,建立预防共建关系,开展预防工作。二是围绕西部大开发,积极开展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内容的专项预防,对重大工程的招投标进行监督。三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针对一些领域职务犯罪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了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四是加强法制宣传,与高检院预防部门联系,给重点预防单位征订《依靠群众,反腐倡廉》宣传挂图60套,撰写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文章3篇。有效促进了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严打"方针,依法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取得成效。
根据市委、上级院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把"严打"方针贯穿于批捕、起诉的各个环节,突出打击重点,增强打击合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
侦查监督工作共受理各类移送批准、决定逮捕刑事案件302件525人。其中,批准、决定逮捕282件494人,不捕19件31人。立案监督共受理案件10件,已办结8件,另外2件正在办理之中。侦查监督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18件39人。公诉工作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53件551人。其中呈报海西州检察院38件95人,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92件414人,不起诉3件3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0件19人,公安机关撤案3件8人,正在办理7件12人。
批捕、起诉工作一是以年初制定的工作主线指导工作,对每个案件采取"办出特色,突出预防,进行综治,深挖广延"的措施,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办理案件;二是侦查监督案件建立了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告之我院提前介入机制,为案件批准逮捕阶段的正确判断和顺利办结提供了保障;三是在诉讼中,大量适用简易程序及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在提起公诉案件中,提出并适用简易程序建议简易审理131件,占45%;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中简易化审理占20%; 四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制定了《办理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办案规则》,严格程序、公开检务,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以达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维护司法公正,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
一年来,我院以实事求是作为公正执法的前提,以强化监督作为公正执法的保障,以队伍建设作为公正执法的根本,以检务保障作为公正执法的条件,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受理各类来信69件,其中控告17件、申诉18件、举报34件(省检察院转办3件、州检察院转办1件), 接待来访群众101人(次),工作中规范文明接待和文明用语,提高接访质量,坚持"及时查办、及时上报、及时反馈,全程负责,一查到底"的原则。对所有案件全部进行了审查处理。
根据上级院的安排,开展了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和办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不起诉的8件案件进行逐件复查,对涉法上访的7起案件全部审查办结。
监所检察工作在开展好对格尔木市看守所、青海省格尔木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柴达木监狱执法活动监督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全年办理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件3件4人。对看守所少年犯、女犯谈话300余人次,对2002年以来699人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进行了审查监督。2004年11月我院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加强与法院、律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件,其中立案3件,终止审查8件,不予受理1件;在立案的3件中,建议提请抗诉2件。
进一步强化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规范检察长接待、登记、查办、反馈工作,信访案件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认真开展了举报宣传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反家庭暴力"专题宣传活动,散发宣传资料三千余份。在宣传过程中,我院把有关职务犯罪的真实案例制作成宣传资料,进行广泛的宣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认真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是正确全面履行好检察职能的保证。2004年,我们以提高素质为核心,以严格管理为手段,不断巩固基层建设"五好院"的成果,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管理科学化建设,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坚持"两个"学习,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到队伍建设的首位,坚持每周五政治学习制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市委和上级院的文件,加强"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不断巩固和加强检察官的宗旨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
坚持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制定了每周三全院干警《业务学习安排》,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条例,有重点的安排院业务骨干给全院专题辅导公诉、侦监、自侦等方面知识。邀请税务、公安机关的业务骨干为干警进行有关市场经济、税收征管、侦查知识方面的讲座。利用评学、考学方式督促检查,使学习成为提高素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动力,队伍的素质明显提高。
严格监督制约,干警的执法作风不断进步。
加强干警的执法作风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健全管理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不断加大对干警的监督制约力度。在内部监督方面,一是认真执行"二十九条规定",实行案件回访、"一案三卡"和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签订了"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狠抓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在外部监督方面,一是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向党委和上级院汇报工作,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二是加大"检务公开"宣传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三是实行公开制度,选拔、提拔干部实行公开、公示,以公开促公正。
加强了规范化建设。
院党组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干警的行为,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以来新制定了8项制度,重新修订2项制度,使我院的管理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道路。
扎实开展"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及其他专题活动。
高检院部署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向市委汇报活动计划,召开动员大会,统一干警思想。坚持以教育促素质,以素质促业务,以业务工作的成果来检验教育活动的成效。同时,认真开展"严肃查处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等7项专项活动。通过各项活动,提高了干警的执法水平,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加强。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加强督促,检查落实;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和各业务科室兼职纪检监察员,配合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层层负责"制度;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带头执行"四项纪律"、"八项要求"。一年来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2004年,我院被海西州检察院评为"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被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检察工作正逐步走向规范化,为我市的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贡献。但是,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新形势对我们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从我们队伍自身来看,部分干警的执法思想和执法水平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科技强检的步伐亟待加强,检察业务的科技含量还比较低,如信息网络建设、办公自动化、办案现代化(讯问室监控、多媒示证、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还比较落后;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经费不足仍然是制约检察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因素。所有这些,我们将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五年的主要工作
根据市委十届三次全委会精神和海西州人民检察院的部署,2005年,我院将努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管理科学化建设,确立正确的执法观,坚持以规范促办案,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和预防力度,创建"平安格尔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认真按照市委和州检察院的部署,把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增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不断提高服务第一发展要务的能力;提高创建平安格尔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适应公正执法的要求,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工作创新能力,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加强批捕、起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刑事犯罪,继续重点打击暴力犯罪和有组织犯罪,尤其是要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枪、涉毒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切实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对重大复杂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做到依法快捕快诉,"稳、准、狠"地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面加强对刑事抗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重点纠正裁判不公和严重违反诉讼程序、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积极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在各项诉讼监督中发现职务犯罪的能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司法公正。
3、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继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巩固、规范、提高、拓展"的要求,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犯罪案件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管理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立足检察职能,开展个案预防和行业预防、专项预防,积极探索预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把预防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4、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队伍建设。要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抓好理论武装,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全市机关干部作风纪律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不懈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与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执法理念,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同时要按照专业化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优化队伍学历和专业结构,提高队伍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开创队伍建设新局面。
5、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要始终坚持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部署主动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坚决落实党委的各项决策和部署;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通过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保证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肩负起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接受上级院、市委、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领导和监督,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持思想创新、扎实工作,打造检察品牌,争做"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模范检察院,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