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9日在格尔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巴特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格尔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审议。
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州委、市委的领导下,在省、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工作全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委会议,以及市委全委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努力转变作风,积极改进工作,切实履行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把建立学习型机关当作首要任务来抓,努力在加强学习、吃透精神、指导实践上下功夫。首先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胡锦涛同志在首都各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的讲话精神及省、州、市的重要会议精神。常委会党组先后进行了15次集体学习讨论活动,党组成员每人都撰写了不少于2万字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在学习中,我们注意把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指导人大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指导意义,增强了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明确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强化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宗旨意识;进一步明确了与时俱进,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精髓,牢固树立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后,常委会把学习、宣传和促进宪法的贯彻实施作为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宪法意识的基础上,举办了两次法制讲座,分别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市法制办负责同志讲解新《宪法》和有关法律知识,对于促进组成人员学法、知法、用法,进一步提高组成人员的法制工作水平,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全面有效地行使人大职权
1、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开展监督工作
监督权是正确行使人大决定权和任免权的前提和保障,也是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一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以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为重点,从克服形式主义、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入手,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在监督的指导思想上,始终注意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始终;在监督的内容上,把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放在突出位置,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保证格尔木开发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
加大法律监督力度。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抢抓机遇、树立科学发展观,逐步加大了法律监督的力度,积极配合省、州人大执法检查组开展了各项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深入开展了《气象法》、《青海省气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统计法》、《青海省统计工作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有效地维护、推进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贯彻实施。特别是在配合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中,针对我市三角、河滩等地流动人口生育观念落后等突出问题,通过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为实现控制人口和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强化工作监督职能。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健全机制,改进方式、拓宽渠道、加大力度、有力地强化了工作监督。
2004年年初,为了认真落实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抓紧抓好常委会领导联点项目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的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听取了市经贸委的工作汇报,并对我市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并希望市经贸委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把项目工作做细、做实、做深;采取措施,强化协作职能,做好我市各类资源的整合与优化工作,不断提高我市经济运行质量。
常委会十分重视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和“三农”问题,为提升格尔木的城市品位、促进农牧民增收进行了不懈的努力。2004年四月份,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城乡规划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及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与此同时,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点,多次深入各社区协调关系,深入农牧区检查指导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常委会办公室及时编发《视察建议》,做到了上情下达、及时反馈,对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农牧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针对涉法上访案件较多,多头上访、重复上访情况严重的实际,常委会在进一步规范信访接待工作的同时,强化了信访督办工作。年底组织有关代表组成督查组,深入“公检法”等有关部门调查督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与此同时,由办公室经过认真梳理,发出了“关于限期办理答复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通知,及时督促办理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好评。全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230余人(次),处理人民来信80余件。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15个,提出审议意见50余条。通过多方面富有成效的监督工作,保证了宪法和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有效地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各项工作。
2、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人事任免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组织保证。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认真贯彻党委意图,注意将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人事任免工作。为了加强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监督,提高被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增强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性,常委会对人事任免工作进行了改进,采取了一些新举措。一是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前调查和情况通报工作,对涉及“公检法”的干部,坚持任前同有关部门先行沟通,认真调查了解干部任前表现、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等情况,并在常委会上进行详细介绍,使干部人事任免更加科学、透明;二是坚持被任命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常委会颁发任命书制度,增强干部的人大意识、公仆意识。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人,免职4人。
3、坚持以人为本,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做好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注意充分发挥代表在人代会及闭会期间的作用。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63件,都及时转送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办理。为了提高议案办理质量,常委会及时召开了议案督办会,并在第11次例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使议案办结率和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受到了代表们的好评。
针对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层面,在闭会期间不能很好地发挥代表作用这一现状,为了进一步提高代表们参政议政的能力,去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十一届人大代表活动小组组长组成考察组赴四川、广东、广西进行了考察,详细了解了外地人大在发挥代表小组的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根据考察组提交的考察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全市十二个人大代表活动小组负责人会议,通报了考察情况,研究了代表小组工作,为促进我市的代表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于10月中旬组织在格尔木的州十一届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视察和跨地区视察活动,分别对我市农牧业生产情况、工矿企业生产情况及茫崖、冷湖、大柴旦三个工行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分组视察,使广大州人大代表进一步了解了我市的市情,也为今后更好地参政议政打下了基础。在对我市工农业生产情况进行视察的活动中,市人大常委会独辟蹊径,与乌兰县人大常委会共同组织州人大代表进行了联组视察,这一新的工作尝试不仅节约了人力和物力,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加强了两地人大的工作交流,增进了代表间的了解和友谊,在省内产生了很好的影响。
根据《代表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担任州人大代表职务的杜捷、张智芳同志进行述职,以一名普通代表的身份自觉接受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市人大代表依据代表述职情况从六个方面对两位代表进行了背靠背的评议,进一步加强了人大代表与选举单位及选民的联系和沟通,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广大代表的一致好评。
充分重视代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为代表更好地行使职权创造条件,是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的工作重点之一。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人大知识专题辅导讲座,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新会等同志为我市州、市十一届人大代表、“一府两院”组成人员讲授了《宪法》、《地方组织法》、《行政许可法》、《代表法》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加深了广大代表和“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对人大代表地位、作用及权利和义务的认识,丰富了代表的法律知识和开展代表活动的经验。
2004年,无论是配合上级人大进行执法检查,还是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各项活动,常委会都有意识地安排人大代表参加,给人大代表创造了良好的履职条件,得到了市人大代表的认可。
4、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市人大常委会重点把握“两个”围绕开展宣传工作,一是围绕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例会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围绕人大依法履行职责进行宣传,反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了人大各项工作的开展。按照深化宣传主题、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提高宣传质量的总要求,常委会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履行职能的宣传工作。在宣传工作中,一是加强了信息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信息工作呈现出参与人员多、宣传稿件数量稳定、宣传报道及时准确,信息质量明显提高的特点。全年共采编信息40余期,其中13篇被省人大采用,综合采用率达到了34.2%;二是加强了理论研究工作。常委会要求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广泛深入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系列理论研究文章、人大工作动态散见于《青海人大》、《格尔木报》等新闻媒体,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与政治文明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
5、工作交流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接待了西宁地区省十届人大代表视察团、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北京西城区人大、云南迪庆自治州人大、甘肃省白银市人大、陕西省宝鸡市人大、果洛藏族自治州人大、乌兰县、大柴旦行政区部分州人大代表视察团等视察团、组20余个。在与兄弟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往来中,市人大常委会注意虚心学习、广泛交流,努力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在友好往来中,既加强了联系,交流了工作,借鉴了经验,又有效地宣传了格尔木。
三、坚持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不断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强化制度建设,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逐步走向具体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是人大常委会强化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是规范常委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人大工作的实际,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了制度建设步伐,取得了丰硕成果。
根据人大工作的客观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逐步将强化制度建设提上了议事日程。常委会在认真学习探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首先从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办事程序、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创新,制订和完善了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度、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制度等七项制度,形成了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2004年,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度建设的重点放在了专委会运行和代表工作上,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几易其稿,制定了格尔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市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办法等七项制度。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机关党支部也把服务大局、服务“三会”、发挥人大职能作为工作主题,从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着手,相应制定或修订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在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狠抓制度落实,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规范人大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作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长抓不懈。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并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和工作计划,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常委会班子坚持按照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原则办事。同时,常委会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坚决禁止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行为,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好格局。
总之,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做好上级人大部署的各项工作的同时,还积极配合市委高效完成了相关工作。无论是深入基层宣讲“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还是赴各单位进行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常委会领导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细致的作风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
在取得良好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与上级的要求、我市的发展及人民群众的愿望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如常委会和专委会的履职职能尚待进一步提高,在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等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探索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各位代表、同志们:
2005年将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定不移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大各项工作融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格尔木大发展战略的大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市的有机统一,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为根本任务,以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为根本目标,增强监督实效,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促进全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委会和市委十届三次全委会精神,围绕市委确定的全市工作大局,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按照一要做实、二要创新的总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使我市的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注重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要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通过深入扎实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以实践“三个代表”要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观念、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全局观念。要引导人大干部牢固树立加速发展和求实创新的观念,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到市人大常委会全部工作中去。
2、围绕发展,加大监督力度。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在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努力克服随意、畏难、放任、浮躁等现象,概括来说就是要“强化四项监督、完善一项工作”。
强化四项监督即一是强化计划、财政监督。加强对财政预算、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支持审计机关加强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对整改和处理情况实行跟踪监督。二是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扩大执法监督的范围,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重点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行政许可、农民减负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强化信访监督。加大信访转办、交办和个案监督力度,督促承办单位严格依法作出公正处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加强干部监督,适时开展干部评议工作。今年要按照述职评议办法,制定评议方案,确定评议对象,力争在下半年启动干部述职评议工作,促进“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勤政廉政,进一步增强其使命感。
完善一项工作,就是要通过扎实有效地行使监督权,完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为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3、扭住代表工作不放松,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主动性。首先要制定好代表活动计划,结合全市的中心工作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实施等,突出活动重点,使代表活动的内容既能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关注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又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二是根据代表小组的构成,注意结合代表的知识结构和职业分工进行选题,使代表在履行职责中能够充分发表意见;三是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活动和述职评议工作;四是要重视代表活动中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梳理工作,认真进行总结,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4、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命统一起来,把贯彻党委意图、充分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结合起来,改进任免工作程序,完善任免工作制度,真正为人民把好用人关。
5、努力抓好地方立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要积极配合省、州人大的立法调研工作,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科学把握市情的基础上,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建议,促使其纳入省人大、自治州人大的立法规划。
6、积极创造条件,发挥各专委会的职能作用。要把逐步完善人大各专委会职能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积极创造条件,促使一至两个专委会先行开展工作。常委会成员要选择重点课题,深入开展调研工作,提交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7、围绕发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要立足于提高四乡人大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水平,加强对四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继续推行四乡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四乡人大运行机制;指导和监督四乡人大召开好人大会议和依法完成好各项选举工作;指导四乡人大加强监督工作,组织代表搞好视察、评议等活动;要加强对四乡人大干部的培训,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四乡人大主席团创新工作、大胆探索,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实效。
8、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的水平。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不断加强常委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努力建设学习型、法制型、服务型、务实型、廉洁型机关。要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常委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履行职责中,要坚持法定原则、法定程序、集体决定和民主集中制,真正成为依法办事的模范、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模范。
各位代表!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进,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已进入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格尔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恪尽职守,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不断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实现格尔木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跨越,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