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就是生产力,抓环境建设就是抓生产力发展。要着力抓好软环境建设,坚决清除各种制约因素和障碍,努力营造一切为了发展,一切服从发展的良好环境。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以优势资源为重点,以项目开发为主体,以工业园区为依托,主动融入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大格局,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扩大开放。继续加强与沿海、内地发达地区建立经济协作关系,拓宽协作领域,加强合作发展。积极参加“青洽会”等招商引资活动,加大项目推介力度。抓好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提高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开展“信用格尔木”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投资环境建设年”活动,把企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作为衡量发展环境的标准,务求解决服务不到位、政策不落实、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严禁在企业乱集资、乱摊派。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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