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5年3月2日在州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
海西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余国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西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04年,在州委和省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全州检察机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州委九届八次全委会精神,按照省、州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强化诉讼监督,狠抓基层院建设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维护我州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州检察机关绐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3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46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102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 820人。全州检察机关结合实际,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重点打击了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涉枪涉爆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对重大刑事案件适时提前介入,依法快批捕、快起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2004年,审查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案6件、故意伤害案73件、抢劫案58件、盗窃案137件、涉枪涉爆案10件、贩卖毒品案25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11件。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案5件、故意伤害案81件、抢劫案56件、盗窃案146件、涉枪涉爆案12件、贩卖毒品案31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9件。全州检察机关按照“打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全州检察机关认真按照州委和省检察院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放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办案原则,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2004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6件32人。立查案件数与2003年相比上升4%。其中,大要案11件。在立查的案件中,贪污贿赂案18件,挪用公款案8件。涉案金额1350余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深入开展了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专项活动,加大了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力度,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件。全州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办铁案”的思想,不断强化干警的证据意识、责任意识,办案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州院精心组织,成立办案小组深入各基层院,加大对基层院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指导、协调力度,检察长和主管检察长靠前组织指挥,亲自参与办案,努力解决办案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推动了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全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州改革发展大局,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整合职能资源,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过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发现和总结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开展个案预防和行业、专项预防,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全州各地相继成立了由当地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逐步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社会化预防迈进。全年共提出检察建议26件,与30多家单位和项目单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到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探讨对策,取得了较好的预防效果。
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
全州检察机关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大了诉讼监督工作的力度。一是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全州共受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7件,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7 件,侦查机关接到通知后立案3件。在侦查监督中,纠正违法4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8件。通过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初步建立了与公安机关、工商等行政执法机关互通信息和案件移送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抗诉3件。对2003年作出的不起诉案件进行了专项复查活动,没有发现错误决定。对监管改造场所进行安全检查130 次,发现各种安全隐患32次,均已提出纠正意见,通知侦查机关纠正超期羁押2件。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的专项检查活动,没有发现违法行为。在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中,共受理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54 件,经审查立案10 件,不立案37 件,终止审查6件,正在审查1件。三是充分发挥控申举报工作对外联系群众的纽带、桥梁和窗口作用,全年各院检察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8人(次),控告申诉部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不稳定的因素。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8人(次);受理举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88件;受理控告、申诉案件线索66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线索4件。认真开展排查涉法上访案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积极推行首办责任制,加大复查、纠正和善后处理工作的力度,积极稳妥地处理了一批涉法上访问题。全年共清理34件涉法上访案件,已办结和息诉的 28件,按有关管辖规定正在协调办理的6件。
五、积极稳妥地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不断加大检察改革力度
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的“三类案件”实行监督,是高检院部署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对防止和纠正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04年,州检察院和格尔木市检察院被省院确定为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单位。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州院党组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海西州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确了职责,严格按照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程序和要求,选任了12名人民监督员。为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执法,确保办案质量,增强执法透明度,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
一年来,全州检察机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确定了“以人为本抓队伍、以法为本抓业务、以民为本抓服务”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检察干警的“两个素质”和基层院建设的整体水平。
(一)积极开展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全州检察机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公正执法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了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活动中对2003年开展的教育活动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对实施法律监督过程中多发、易发的问题,从执法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队伍管理等方面进行揭、摆、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全州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执法作风、职业道德有了进一步提高,执法形象有了明显改观,有效地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协调、健康、全面地发展。
(二)重视业务培训,努力造就适应新时期执法工作的新型人才。不断加大干警的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专门型”高层次人才。各院除坚持安排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外,积极支持干警参加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鼓励干警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技能。目前,全州检察机关有90余名干警正在参加电大和自学考试等法律专业学历教育。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自身反腐败工作。2004年,全州各检察院通过与党委及上级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一岗双责”和各业务部门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加强廉政教育和纪律教育,规范和约束干警的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了干警公正执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全年检察系统无一起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和办案安全事故,有5个基层检察院被当地党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认真开展清理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和违法插手经济纠纷问题的专项检查清理工作,不存在有违法行为。
(四)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狠抓基层院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了提高基层院领导班子的决策、管理水平,州院党组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与地方党委及时协商充实和调整基层院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协管工作。二是不断探索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州院在总结近年来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经验的同时,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绩效考评考核体系为突破口,对基层院的各项工作实行全面的动态管理和科学的评价机制。经考核,全州有3个基层院被评为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先进院。三是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快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步伐。通过在全系统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精神文明单位和评选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等活动,不断加快基层检察院建设步伐,全州8个基层检察院均为县级以上“文明机关”。
过去的一年,全州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部分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还比较低;少数干警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适应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要求;诉讼监督力度不够;科技强检步伐缓慢,办案装备落后。对此,我们将采取积极的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改善。
各位代表:
今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目标的最后一年。根据州委九届八次全委会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今年全州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州委全委会精神和本次州人大会议精神,按照上级院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我州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努力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认真按照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把全体检察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委会、州委九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不断提高服务发展第一要务的能力;提高创建平安海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坚持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适应公正执法的要求,不断提高诉讼监督的能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工作创新能力,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加强批捕、起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刑事犯罪。继续重点打击暴力犯罪和有组织犯罪,尤其是要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枪、涉毒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切实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对重大复杂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做到依法快捕快诉,“稳、准、狠”地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重点纠正裁判不公和严重违反诉讼程序、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依法保障人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在各项诉讼监督中发现职务犯罪的能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司法公正。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继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巩固、规范、提高、拓展”的要求,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犯罪案件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管理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立足检察职能,开展个案预防和行业预防、专项预防,积极探索预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把预防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四、大力推进检察改革,提高依法监督能力和公正执法水平
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向深层次发展。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机制,重点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不服逮捕、撤案和不起诉三类案件的监督,保证人民监督员独立、公正行使监督权。积极推进刑事检察改革,对重大刑事案件适时提前介入;推进公诉方式改革,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审查逮捕方式改革和刑事立案改革。加强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建设,发挥组织指挥和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内部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提高依法监督能力和公正执法水平。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一是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坚持不懈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与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执法理念,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认真实施《2004—2008年全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高干警学历、优化队伍结构,努力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三是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对全州检察机关领导班子的选配、管理和监督。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对干警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要求。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党委对检察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检察机关要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确保政令畅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情况,正确对待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案件及其他工作事项。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州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努力工作,为促进我州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