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近日,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结合"12.5"案件,组织全体干部对发票管理的相关新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青海省国税局普通发票领购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国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的通知》、《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
通过学习,开发区国税局干部结合本职岗位与"12.5"案件展开了热烈讨论,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发票管理是日常税收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强化税源监控的手段,只有将发票的领、用、存管好,才能服务于经济。全体干部达成共识,在发票管理上要实行"三个严格"。一是在执行标准上,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省局、区局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在发票领用上,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对日常发票的领购、缴销和审验,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到人;三是在强化发票管理的基础上,严格税管员巡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的动态,建立完整、真实的税源监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