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局重拳出击保护环境,暂停对乐都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省环保局在最近的一次重点地区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乐都县境内109国道沿线的青海泰宁水泥有限公司、乐都莱矿铁合金有限公司、乐都通力铁合金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存在擅自停运环保设施、无组织排放等现象。乐都嘉宝实业有限公司、青海卡姆利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还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有关规定,未批先建、不落实“三同时”制度,主要污染物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同时,乐都县环保部门监管不力,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区域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针对乐都县存在的问题,省环保局作出处罚决定:暂停对乐都县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以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乐都县环境污染严重企业于8月底前完成污染整改,实现主要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三同时”制度没有落实的企业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环保设施建设,整治工作完成后,必须经省环保部门全面验收通过后,才能解除限批,如果不能按时完成整改,将延长限批时间。(来源:青海人民广播电台 作者:关玉玲、万玛嘉)
编辑:王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