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6月04日电 针对我国大部分农村劳动力没有接受过基本职业技术教育、缺乏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的现状,2006年9月,农业部和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启动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到“十一五”末,这项工程计划将覆盖到全国20万个村。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培养新型农牧民的政策和要求,切实加强我省农牧民科技培训工作,我省制定了《青海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从2007年开始,在全省18个县280个乡镇的610个村组织实施了新型农牧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县通过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积极落实,按照“围绕主导产业,培训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发展‘一村一品’”的总体思路,以村为基本实施单元,开展农牧业生产实用技术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广大农牧民的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和知识保障。
18个项目县经过公开选拔,共有54个培训机构承担新型农牧民科技培训项目的具体培训工作,其中农业技术推广机构40个,各类培训学校14个。培训机构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共开展了300余项种、养、加科技培训项目,其中重点先进实用技术120余项,涉及果树、蔬菜、小麦、青稞、杂交油菜、中药材、牧草、生猪、肉牛、奶牛、肉羊、测土配方施肥、禽流感防控、青贮饲料制作等20多个产业,同时辅助开展了市场营销、法律常识等培训,既实现了培训的系统性,又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受到农牧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培训项目共培训核心农户新型农牧民2.44万人,辐射带动培训周边农户5.4万户,集中培训达9780次,入户指导达1.22万次。项目受益农牧户达8.9万多户。
项目实施过程中省农牧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项目县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培训村督促检查指导培训工作,保证了项目按计划实施。各项目县也为确保培训项目有效实施,强化了对培训过程的监管,确保了每个环节正常运转。建立了对技术人员和受训农牧民的评价考核制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与技术人员明确了责任和义务。在培训过程中,通过电话、网上调查、问卷调查、走访农牧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及时了解培训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王珏)
编辑:王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