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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健康水平 新农合制度将惠及西宁城区农民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5月14日电

    旨在为稳步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西宁市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于日前制定并实施。5月13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各项工作目标,并与四区三县政府签订了责任书。市领导杜淑品、祁美尧、王绚、张瑛等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新出台并实施的《西宁市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共有10个部分、49条内容。其中在基金筹集方面明确指出,新农合基金来源分别是:参加新农合农民每年每人缴费20元;中央、省、市、区政府分别补助40元、40.3元、2元、2元;民政部门从特困人口医疗救助资金中为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代缴参合金20元;人口和计生部门对计生补助对象代缴参合金20元;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集体和个人的捐助等。另外,在基金补偿方面所涉及内容更广、更详细,规定了参合农民享受补偿的范围、不予补偿的范围、新农合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线、封顶线、报付比、大额度住院费用二次补助标准等,还规定了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分段按比例补偿办法,孕产妇住院分娩医药费补偿也有详尽规定。(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卡拉)

编辑:王东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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