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5月11日电 从5月1日起,我省县、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单病种质量控制和付费制度。
本次单病种质量控制和付费工作,是在互助县等地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的,旨在进一步减轻参合农牧民群众在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就医负担。本次制定的县级40个病种、乡(镇)24个病种价格,是指住院患者从确诊入院,按治疗临床路径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治疗过程发生的各类诊治费用。
为确保此项制度的顺利推行,我省各地将建立健全单病种质量控制与付费监测评价制度,依据监测病种执行中各项评价指标的变化,分析费用标准变化趋势、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王紫)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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