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5月06日电 省卫生厅决定从现在起至明年2月,在全省县级以上医院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服务费用,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和经济的服务。
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的内容及标准包括: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亲情化、精细化、便捷化服务,强化医院十项基础医疗质量管理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达到良好以上;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不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不分解收费、比照收费和重复收费,费用透明、公开;增进医患沟通,让患者知道应遵守的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知道特殊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手续,知道治疗疾病的诊治项目和药品费用价格,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的程序;明白医疗费用和药费用到什么地方,明白确诊何病,明白应做什么检查,明白治疗疾病的方法,明白病情转化应注意的事项;诚信服务,履行便民惠民服务承诺,无欺诈行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综合满意度不小于86%。(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 幼丽 吴黎)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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