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邮箱 用户名 密码
站内搜索
新华网首页 中国政府网 新闻 时政 国际 财经 体育 图片 社会 法治 军事 直播 文娱 科技 职场 音频 网评 证券 论坛
  您的位置 首页 >> 青海频道 >> 青海要闻

5月1日起西宁市客运治安管理将有法可依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4月29日电    4月28日,记者在西宁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西宁市公安局提请西宁市政府审议的《西宁市客运治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近年来,西宁市以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班线客车以及城市旅游客车为主要营运方式的城市客运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据统计,仅西宁市区,现有出租汽车公司(行)19家,出租汽车5116辆,从业人员13000多人;公交公司1家,公交车辆1200多辆,从业人员3000余人;长途汽车(含过境车辆)1100余辆,从业人员2000余人。

    然而,随着客运业日渐发展壮大,客运行业刑事、治安案件也逐年呈上升趋势。为此,西宁市公安局增强警力,将打击和防范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有效的治安防范机制,将专群和预防有机地结合起来;依法制定具有地方创设性的客运治安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调整客运治安管理。为强化客运行业的基层基础治安管理,《办法》将实行机动车客运治安登记备案制度,减轻车辆从业人员的负担,交通治安管理部门在办理备案手续时,要向备案人出具备案凭证并核发备案标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建立客运场、站和客运机动车实行治安管理责任制;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在出租汽车上安装经国家有关机构鉴定合格的防劫安全设施,加强自身安全。同时,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政管理行为设定了处罚规定。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何箭)

编辑:陈希娜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关闭窗口]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华网新闻检索:::
:::图 片:::
:::要 闻:::
· 250辆公交车满载首都和夏都两地的情谊
· 三江源地区人工增雨作业从4月25日开始
· 青海12个岗位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 5月1日起西宁市客运治安管理将有法可依
· 庆"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大会隆重召开
· 青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28日召开
· 记林大泽博士:让科研与生产"无缝链接"
· 2007年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