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4月23日电 市民刘女士向记者反映说,他们工作中从没有在双休日休息过,单位却没有发给双休日的加班费,这是否合理?市劳动局相关人员对此表示,员工在双休日加班,单位同样要给付加班费,如果单位不给加班费,员工可以到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记者采访发现,在法定节假日里给员工发加班费开始成为各单位的“常规”,但员工在星期六、星期天双休日里加班,其加班费却被不少单位“忽略”。据刘女士介绍,因工作性质的关系,他们常年都没有双休日,单位却从没有发过双休日的加班费,“双休日的工作任务和平常没有两样,并且还被纳入正常的任务考核中。”据市劳动局工资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同性质的加班有着不同的加班费给付标准,按小时计薪的加班费为工资的150%,双休日的加班费为工资的200%,节假日的加班费则为工资的300%。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投诉不给付双休日加班费的单位时,一定要拿到真凭实据,因为处理这类问题时最大的障碍就是取证困难。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张扬)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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