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4月10日电 文明城区创建活动是一项涉及塑造城市形象、增强发展活力、惠及群众的系统工程,需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日前,市文明委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有关标准,下发了《西宁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将创建文明城区的目标任务明确到了相关责任单位。
据悉,按照创建文明城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西宁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共有112项指标,涉及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有的指标需要单独完成,有的指标需要积极配合、共同参与。《西宁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将112项指标逐一分解落实到了具体责任单位,把文明城区创建任务量化到了人,量化到了环节,量化到了进度。我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将按照分工,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时间要求,通过目标管理,统一创建工作的步伐,确保全市创建工作协调发展。
同时,我市将把创建文明城区工作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把创建工作完成情况与评先评优工作结合起来,与干部的考核、奖励和使用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创建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将追究责任。市文明委将根据工作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督办检查。(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贾晓红)
编辑:陈希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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