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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全面清理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4月08日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日前,我省对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各项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此次清理和减免各项收费,对稳定我省主要鲜活农产品市场价格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此次清理行动中,全省各级价格部门通过走访重点经营场所等形式,调查了经营者在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须交纳的各项收费,包括检疫费、个体工商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摊位租赁费、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对有关收费部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检查和重新审核,并在检查中要求执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不得因收费致使市场价格出现波动。经查,我省各地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符合国家政策。

    全省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 按照国家能免除尽量免除、收费标准偏高的要适当降低的要求,认真落实收费减免政策。全省工商系统自2008年1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无限期减半征收,截至2月底,全省已分别减免183万元和134万元;检疫部门在认真做好检疫防疫工作的同时,检疫防疫收费按收费标准的10-20%收取,自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底,全省累计减免金额近400万元;全省交通部门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截至2月底,累计减免车辆通行费60万元;各地对鲜活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经营业主的车辆入场费减免幅度为50%,截至2月底,累计减免金额120万元。我省最大的粮油批发市场———西宁仁杰粮油批发市场还对经营业主的摊位租赁费减免了30%,到2月底已减免金额22.5万元。(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解丽娜)

编辑:陈希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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