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4月08日电 4月7日,青海省红十字会决定,追授热心公益事业、为救助受灾群众而将年轻生命永远留在青海的熊宁为“青海省红十字会荣誉会员”。
省红十字会号召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广大干部、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向熊宁同志学习。学习她心系灾民、乐善好施的崇高品德,学习她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高尚情操。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尼玛说,熊宁的义举充分诠释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是我省各级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学习的榜样。我们要向熊宁学习的不仅仅是她无私奉献、志愿服务的人道情怀,更要在熊宁精神的勉励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事业”的宗旨,扎实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红十字博爱月”等活动,与时俱进,自强不息,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为真正需要人道救助的人服务。此外,省红十字会、省民政厅及玉树藏族自治州将在近期选派工作人员赴西安慰问熊宁家属,带去青海人民的问候。(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周建萍)
编辑:陈希娜
|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
|
|
|